桃園警詢陪同與羈押庭律師|刑事急件、偵查辯護與交保

刑事程序的第一份筆錄,可能影響後續偵查與審判。先確認身分、案由與證據,再決定如何陳述。

前言

家人突然被警察帶走、住家或公司遭搜索、收到警詢通知,或檢察官準備向法院聲請羈押時,當事人與家屬往往因緊張而急著解釋。

但刑事案件的第一份筆錄、手機內容、金流說明、搜索扣押紀錄及其他關係人的供述,經常會成為後續偵查的重要基礎。

第一時間真正需要做的,不是把所有問題都回答得很滿,而是先確認當事人的程序身分、涉嫌罪名、現有證據與案件進度,再決定如何陳述及提出有利資料。

謹律法律事務所協助桃園及雙北地區處理警詢陪同、搜索扣押、偵查庭、羈押庭、具保、限制住居及刑事辯護。

刑事案件初期程序通常進行得很快。

當事人可能先在警察局接受詢問,之後移送地檢署由檢察官訊問;檢察官若認為有羈押必要,可能再向法院聲請羈押。

家屬在外面能取得的資訊有限,容易因焦急而反覆打電話、替當事人解釋,甚至聯絡其他關係人詢問說法。這些行為如果處理不當,可能衍生供述矛盾、勾串或滅證疑慮。

刑事急件發生時,應先確認:

    • 當事人目前在哪一個機關。

    • 承辦單位及聯絡方式。

    • 當事人是證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

    • 是通知到場、拘提、逮捕,還是搜索後帶回。

    • 涉嫌的案件及罪名。

    • 是否已製作警詢筆錄。

    • 是否即將移送地檢署或法院。

    • 家屬手上是否有通知書、搜索票、扣押物品目錄或其他文件。

資訊越正確,律師越能迅速判斷目前程序與可採取的處理方式。

壹、哪些情況屬於刑事急件?

一、即將接受警詢或調查機關詢問

收到警察局、刑事警察單位、調查機關或其他偵查單位通知時,應先確認通知文件上記載的案由及身分。

常見情況包括:

    • 以證人身分通知到場。

    • 以關係人身分要求說明。

    • 以犯罪嫌疑人身分通知製作筆錄。

    • 原本以證人身分到場,詢問過程中因案情變化而轉為犯罪嫌疑人。

    • 承辦人只以電話表示「來說明一下」,但沒有清楚說明案由。

不同身分所享有的權利及面臨的法律風險不同,不宜只依電話中的簡單說法判斷。

二、家人突然被帶往警察局或調查機關

家屬應立即確認:

    • 當事人姓名及基本資料。

    • 被帶往哪一個機關及單位。

    • 承辦人或值班人員。

    • 大約何時被帶走。

    • 是通知到場、拘提、逮捕或其他情形。

    • 涉嫌案件類型。

    • 是否已通知律師。

    • 是否可能移送地檢署。

不要只聽到「桃園分局」或「臺北的警察」就開始逐一詢問各單位,應儘量取得完整機關名稱及承辦資訊。

三、住家、公司、辦公室或車輛遭搜索

搜索進行時,應保持冷靜,不要阻礙依法執行,也不要私下刪除、隱藏或轉移資料。

應注意:

    • 執行機關及人員身分。

    • 搜索的法律依據。

    • 搜索票記載的場所、對象及範圍。

    • 被扣押的手機、電腦、文件、帳戶或其他物品。

    • 搜索及扣押筆錄內容。

    • 扣押物品目錄是否完整。

    • 是否有與搜索範圍無關的爭議物品。

    • 公司資料是否包含客戶個資、營業秘密或第三人資料。

對不確定的事項可以保留說明,不宜在搜索現場倉促替所有文件、交易及金流作完整解釋。

四、檢察官可能向法院聲請羈押

當事人經警詢及檢察官訊問後,如果檢察官認為犯罪嫌疑重大,並可能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共犯或證人,或特定犯罪有反覆實施風險,可能向法院聲請羈押。

羈押庭準備時間通常有限,需要迅速整理:

    • 現有證據是否足以支持重大犯罪嫌疑。

    • 是否確實存在逃亡風險。

    • 證物及通訊資料是否已被扣押。

    • 是否仍有接觸其他關係人的可能。

    • 是否存在反覆實施犯罪的具體風險。

    • 固定住居、工作、就學及家庭照顧資料。

    • 是否可用具保、限制住居或其他措施替代羈押。

五、案件涉及多名關係人、金流或通訊紀錄

詐欺、洗錢、毒品、組織犯罪、貪污、公司經營或其他多人案件,常同時涉及:

    • 多名被告或證人的供述。

    • 銀行帳戶及虛擬資產紀錄。

    • 手機對話及群組訊息。

    • 通聯、定位及監視器資料。

    • 公司帳冊及契約。

    • 上下游或指揮關係。

    • 搜索扣押所得證物。

當事人若只依自己的理解急著否認或承認,卻沒有先核對客觀資料,後續可能出現重大矛盾。

六、手機、電腦或帳戶已遭扣押

數位證據案件應儘早確認:

    • 被扣押的設備及帳戶範圍。

    • 設備是否由多人共同使用。

    • 對話中的帳號及暱稱分別由誰使用。

    • 檔案由誰建立、下載或傳送。

    • 金流的原因及對應交易。

    • 是否有完整對話被截取部分內容。

    • 有無可提出的契約、發票、工作或交易資料。

不要自行遠端刪除、重置、登出或要求他人處理帳號,以免增加湮滅證據疑慮。

七、收到地檢署傳票或即將開偵查庭

偵查庭前應先確認:

    • 傳票記載的身分。

    • 案號、案由及開庭時間。

    • 是否曾做過警詢筆錄。

    • 先前陳述是否有需要補充或釐清之處。

    • 是否有應提出的有利證據。

    • 是否涉及和解、損害填補或其他處理方案。

偵查庭不是單純重複警詢內容,檢察官可能針對供述矛盾、金流、通訊或其他證據進一步追問。

貳、謹律可以協助哪些刑事急件?

一、刑事急件初步判斷

律師可依家屬或當事人提供的資訊,先確認:

    • 目前所在機關。

    • 當事人程序身分。

    • 是否遭拘提或逮捕。

    • 是否正在搜索或製作筆錄。

    • 涉嫌罪名及案件類型。

    • 是否可能移送地檢署。

    • 是否有羈押風險。

    • 現階段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二、警詢前法律分析

警詢前可協助整理:

    • 事件時間軸。

    • 人物及公司關係。

    • 金流及交易原因。

    • 通訊內容的完整脈絡。

    • 可能涉及的罪名。

    • 不利證據及可能疑點。

    • 可提出的有利文件。

    • 哪些問題需要查證後再說明。

律師不會教當事人說謊或編造說法,而是協助區分確定事實、個人推測及仍待查證的事項。

三、陪同警詢及調查程序

律師陪同時可協助注意:

    • 是否已告知涉嫌罪名及相關權利。

    • 詢問內容是否超出原本案由。

    • 當事人是否因疲累、緊張或誤解而錯誤回答。

    • 是否需要休息或確認文件。

    • 筆錄是否完整記載回答原意。

    • 重要說明是否遭過度簡化。

    • 是否出現可能影響身分或罪名的新問題。

    • 程序中是否需要提出法律意見。

律師可以在場筆記及陳述法律意見,但不能代替當事人回答事實問題。

四、搜索扣押與數位證據處理

依案件情況協助:

    • 確認搜索及扣押文件。

    • 整理被扣押物品。

    • 區分個人、公司及第三人資料。

    • 保留扣押物品目錄及筆錄。

    • 分析手機、電腦、帳戶及金流證據。

    • 評估是否需要聲請發還扣押物。

    • 整理搜索後應補充的書面說明。

    • 避免員工或家屬任意處理相關資料。

五、偵查庭辯護

偵查庭前後可協助:

    • 核對警詢筆錄內容。

    • 整理答辯方向。

    • 提出有利文件及證據。

    • 製作事件時間軸或金流表。

    • 說明對話及交易背景。

    • 釐清其他關係人供述中的矛盾。

    • 提出法律意見或陳報狀。

    • 評估和解、賠償或其他處理方案。

六、羈押庭及交保資料準備

羈押庭中,律師會依案件資料處理:

    • 是否達到犯罪嫌疑重大的程度。

    • 檢察官提出的羈押理由是否具體。

    • 是否真的有逃亡可能。

    • 是否仍有湮滅證據或串證空間。

    • 是否有反覆實施犯罪的具體風險。

    • 證據是否已扣押或保全。

    • 是否可用較輕措施替代羈押。

    • 固定住居、工作及家庭責任資料。

是否具保或免予羈押,仍由檢察官或法院依個案資料判斷,律師不能保證特定結果。

七、羈押後抗告及停止羈押

如法院裁定羈押,可依裁定內容及法定期間評估:

    • 對羈押裁定提起抗告。

    • 補充固定住居及工作資料。

    • 說明證據已經保全。

    • 提出不得接觸特定人的具體方案。

    • 評估聲請具保停止羈押。

    • 評估限制住居或其他替代措施。

    • 追蹤偵查進度及羈押必要性變化。

八、後續完整刑事辯護

刑事急件處理後,仍可能需要持續進行:

    • 偵查階段答辯。

    • 補充證據及書狀。

    • 被害人和解或損害填補。

    • 不起訴或緩起訴爭取。

    • 起訴後法院辯護。

    • 證據能力及證明力爭執。

    • 無罪、減輕責任或量刑主張。

    • 上訴及其他救濟程序。

參、刑事急件的核心法律爭點

一、當事人目前是什麼身分?

證人、犯罪嫌疑人及被告的法律地位不同。

即使通知時是證人,若詢問內容逐漸轉向本人是否涉案,仍應注意身分是否已經發生變化,以及是否應重新告知相關權利。

不要只因通知書上寫著「證人」或「關係人」,就認為完全沒有刑事風險。

二、當事人是否已被告知相關權利?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接受詢問、訊問前,原則上應被告知:

    • 涉嫌的犯罪及罪名。

    • 可以保持緘默。

    • 可以選任辯護人。

    • 可以請求調查有利證據。

緘默權不是只回答「我不知道」,也不是所有案件都應完全不回答。是否陳述、陳述範圍及提出哪些證據,應依案件資料及辯護策略判斷。

三、第一份筆錄是否忠實記載原意?

刑事筆錄常將較長的說明整理成簡短文字,因此簽名前應注意:

    • 問題與回答是否完整。

    • 是否把推測寫成確定事實。

    • 是否遺漏重要前提。

    • 是否將別人的行為寫成當事人的行為。

    • 金額、日期及人物是否正確。

    • 「知道」、「懷疑」及「可能知道」是否遭混用。

    • 是否有需要補充說明的內容。

當事人可以要求修正不正確或不完整的記載,不應因疲累或想儘快離開而直接簽名。

四、搜索及扣押是否合法?

搜索案件需要確認:

    • 執行的法律依據。

    • 搜索場所及對象。

    • 搜索票記載的範圍。

    • 是否存在無票搜索的法定情形。

    • 扣押物是否與案件有關。

    • 是否完成搜索扣押筆錄。

    • 是否交付扣押物品目錄。

    • 數位資料的取得及使用範圍。

即使對搜索合法性有疑問,也不宜在現場以肢體或其他方式阻礙執行,而應保留異議及相關文件,後續依法處理。

五、檢察官聲請羈押是否符合法定要件?

羈押並不是因為案件嚴重就一定成立。

法院通常需要審查:

    • 犯罪嫌疑是否重大。

    • 是否有具體逃亡風險。

    • 是否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其他關係人的風險。

    • 特定犯罪是否有反覆實施的可能。

    • 羈押是否具有必要性。

    • 是否可以採取較輕的替代措施。

律師需要針對檢察官提出的具體理由逐項回應,而不是只向法院表示當事人會配合調查。

六、哪些資料可以降低羈押風險?

有利資料可能包括:

    • 固定住居證明。

    • 在職或就學證明。

    • 公司經營及工作責任。

    • 配偶、子女或其他家屬照顧資料。

    • 長期醫療或就診資料。

    • 主動到案及配合調查紀錄。

    • 證物已遭扣押或資料已保全的證明。

    • 與其他關係人無法接觸的具體安排。

    • 可提供的保證金來源。

    • 定期報到或其他替代措施方案。

資料必須真實且與羈押理由有關,並非文件越多越好。

七、認罪是否一定可以交保?

不一定。

是否羈押取決於犯罪嫌疑、逃亡、串證、滅證、反覆實施風險及羈押必要性,不是單純以認罪或否認決定。

在不了解卷證及法律效果前,不能只因有人表示「承認就可以回家」而作不實或不完整的陳述。

八、家屬可以做什麼,又不能做什麼?

家屬可以:

    • 確認當事人所在機關。

    • 整理通知書及搜索文件。

    • 聯絡律師。

    • 準備固定住居、工作及家庭資料。

    • 確認保證金來源。

    • 保留原有文件及通訊資料。

家屬不應:

    • 聯絡其他涉案人統一說法。

    • 刪除或重置手機資料。

    • 轉移、藏匿或處理物品。

    • 冒充當事人對外說明。

    • 在社群公開案件內容。

    • 要求證人改變說法。

肆、律師通常如何處理刑事急件?

一、確認機關、身分及程序

律師會先確認:

    • 當事人所在位置。

    • 承辦單位。

    • 涉嫌案由。

    • 目前程序身分。

    • 是否已被拘提或逮捕。

    • 是否正在接受詢問。

    • 是否即將移送地檢署。

    • 是否可能聲請羈押。

二、迅速整理事件及證據

依現有資料整理:

    • 人物關係。

    • 事件時間軸。

    • 金流及交易內容。

    • 通訊及對話背景。

    • 工作或公司職務。

    • 被扣押的手機及文件。

    • 可能有利與不利的證據。

    • 尚待查證的事項。

三、評估陳述與辯護方向

律師會區分:

    • 可以確定說明的事實。

    • 需要提出文件證明的事項。

    • 尚未查證、不宜猜測的細節。

    • 可能與客觀資料矛盾的說法。

    • 是否需要行使緘默權。

    • 是否應主動提出有利證據。

    • 是否需要補充書面答辯。

四、陪同程序及處理羈押風險

依案件進度協助:

    • 陪同警詢。

    • 檢查筆錄內容。

    • 參與檢察官偵查程序。

    • 準備羈押庭答辯。

    • 提出具保及替代處分資料。

    • 處理搜索扣押及證物問題。

    • 與家屬確認必要資訊。

五、警詢後持續補充辯護

警詢結束不代表辯護工作完成。

後續可能需要:

    • 製作金流表。

    • 補充完整對話紀錄。

    • 提出工作、交易或契約文件。

    • 說明其他關係人供述矛盾。

    • 提出陳報狀或答辯狀。

    • 處理被害人和解。

    • 追蹤強制處分及偵查結果。

伍、刑事急件實務情境

以下內容為常見刑事急件情境示例,用於說明處理方式,不代表謹律實際承辦或取得特定結果。

一、帳戶金流異常,當事人突然被帶走

家屬接到通知,得知當事人因帳戶曾接收及轉出多筆款項,被警方帶往偵查單位製作筆錄。家屬只知道可能涉及詐欺或洗錢,但不清楚當事人在案件中的角色。

需要確認:

    • 帳戶由誰實際使用。

    • 款項來源及轉出原因。

    • 當事人是否知道款項涉及犯罪。

    • 是否曾交付帳戶、提款卡或驗證資料。

    • 對話內容及報酬約定。

    • 是否涉及其他關係人的供述。

    • 是否存在串證或反覆實施風險。

處理時應先整理帳戶使用情況、工作或交易背景、對話紀錄及時間軸,避免只以「不知道」概括回答,也避免在未核對金流前猜測每筆款項。

可能的處理程序包括警詢陪同、偵查庭答辯、提出金流及對話資料、羈押庭辯護、具保資料準備及後續刑事辯護。

二、公司遭搜索並扣押電腦及文件

公司上班期間遭偵查機關搜索,部分主管及員工被分別詢問,辦公室電腦、帳冊、合約及手機遭扣押。公司人員急於解釋交易內容,但彼此說法並不一致。

需要確認:

    • 搜索範圍及涉嫌案件。

    • 被扣押資料與案件的關聯。

    • 公司內部實際職務分工。

    • 由誰決定交易、付款及帳務處理。

    • 員工是證人或可能涉案。

    • 資料中是否包含第三人個資或營業秘密。

    • 是否存在勾串或滅證疑慮。

公司應先保存搜索票、筆錄及扣押物品目錄,建立被詢問人員、文件及設備清單。

不同人員應依自己實際負責的工作說明,不宜由公司要求所有員工使用同一套說法。

可能的處理程序包括搜索程序檢視、員工身分判斷、警詢陪同、公司交易文件整理、數位證據分析、扣押物發還聲請及後續偵查辯護。

三、多人案件遭聲請羈押

當事人涉入多人案件,檢察官認為相關人員供述不一致,且部分證物尚未完全查明,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

需要判斷:

    • 現有證據是否足以形成重大犯罪嫌疑。

    • 供述不一致是否足以形成串證風險。

    • 相關手機、文件及帳戶是否已扣押。

    • 當事人能否接觸其他關係人。

    • 是否有固定住居及工作。

    • 是否可以用限制接觸、具保或其他措施替代羈押。

除針對犯罪嫌疑提出答辯外,也要逐項處理逃亡、串證、滅證及反覆實施風險,並提出可以實際執行的替代措施。

可能的處理程序包括羈押庭辯護、提出工作及家庭資料、具保方案、限制住居或接觸方案;如仍遭羈押,再依裁定理由評估抗告或後續停止羈押聲請。

陸、刑事急件諮詢前應準備哪些資料?

一、家屬聯絡律師時

請先準備:

    • 當事人姓名。

    • 當事人所在機關。

    • 承辦單位及電話。

    • 被帶走或到案時間。

    • 涉嫌案件或罪名。

    • 是否遭搜索。

    • 是否已製作筆錄。

    • 是否即將移送。

    • 家屬手上的通知或文件。

    • 可立即聯絡的家屬窗口。

二、收到警詢通知時

可準備:

    • 警詢通知書。

    • 承辦人聯絡資訊。

    • 與案件相關的對話。

    • 契約、交易及付款資料。

    • 銀行帳戶紀錄。

    • 工作或公司職務資料。

    • 事件時間軸。

    • 相關人物關係。

三、搜索後可準備

    • 搜索票或執行文件。

    • 搜索扣押筆錄。

    • 扣押物品目錄。

    • 被扣押設備及帳戶清單。

    • 在場及被詢問人員。

    • 搜索過程的重要情況。

    • 公司組織及職務分工。

    • 與被扣押資料相關的交易文件。

四、羈押庭可準備

    • 固定住居證明。

    • 在職或就學證明。

    • 公司經營資料。

    • 家庭照顧責任資料。

    • 必要醫療資料。

    • 保證金來源。

    • 主動到案或配合調查紀錄。

    • 證據已扣押或保全的資料。

    • 不會接觸特定關係人的具體安排。

    • 其他可降低羈押風險的文件。

資料不足仍可先聯絡。刑事急件的第一步是確認程序,不必等全部文件備齊才尋求協助。

柒、律師費用與委任方式

一、刑事急件初步諮詢

適合家人剛被帶走、收到警詢通知、遭搜索或不確定目前程序時,先確認身分、風險及下一步處理。

二、警詢或偵查程序陪同

可依案件委任:

    • 警詢前諮詢。

    • 警詢陪同。

    • 偵查庭辯護。

    • 搜索後法律處理。

    • 證據及書面答辯整理。

三、羈押庭及強制處分

可依案件處理:

    • 羈押庭辯護。

    • 具保及替代措施資料。

    • 羈押抗告。

    • 停止羈押聲請。

    • 限制住居、出境或出海相關程序。

    • 搜索、扣押及扣押物發還問題。

四、完整偵查或審判委任

依案件範圍持續處理警詢、偵查、羈押、書面答辯、和解、起訴後審判及上訴程序。

五、費用如何評估?

律師費用通常依下列因素評估:

    • 案件類型及複雜程度。

    • 當事人目前所在位置。

    • 程序進行的緊急程度。

    • 是否需要立即到場。

    • 是否涉及搜索、羈押或多人案件。

    • 卷證及數位資料數量。

    • 委任程序及範圍。

    • 是否跨縣市處理。

實際費用以律師了解案件並確認可安排人力後的報價為準。

捌、為什麼選擇謹律法律事務所?

一、先確認程序,不讓家屬盲目等待

刑事急件最重要的是迅速確認機關、身分、涉嫌案件及下一個程序,而不是只反覆詢問「什麼時候可以回家」。

二、重視筆錄、金流與數位證據

刑事案件不能只依當事人口頭印象處理。謹律會依案件整理時間軸、金流、通訊、工作內容及人物關係,降低陳述與客觀資料不一致的風險。

三、同時處理警詢、偵查及羈押風險

警詢內容可能影響檢察官訊問及羈押庭判斷,因此會將初期筆錄、後續答辯及具保資料放在同一個辯護架構中處理。

四、桃園及雙北地區刑事法律服務

謹律法律事務所提供桃園、中壢、八德、平鎮、龜山、蘆竹及桃園其他地區刑事案件法律服務,並可依案件評估臺北、新北地區程序。

五、不以保證交保或不起訴作為招攬

律師可協助整理證據、提出答辯及爭取較有利的程序處理,但無法保證一定交保、不起訴、緩起訴、無罪或取得其他特定結果。

玖、刑事急件常見問題 FAQ

一、收到警察通知一定要去嗎?

應先確認通知的法律性質及當事人身分。

不建議直接失聯或無理由不到場。若時間無法配合、身分不明或案件可能涉及自己,應先聯絡承辦人並評估由律師協助。

二、警方只說來說明一下,需要找律師嗎?

應先確認案由及詢問身分。

部分案件原本以證人或關係人身分通知,但詢問內容可能逐漸涉及本人刑事責任。若案件涉及金流、帳戶、毒品、公司交易或多名關係人,建議先進行法律評估。

三、警詢可以保持緘默嗎?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依法有緘默權,無須違背自己意思陳述。

但是否全部保持緘默、只回答身分資料,或針對部分問題說明,應依案件證據及辯護策略判斷。

四、可以等律師到場再做筆錄嗎?

當事人希望律師陪同時,應清楚向承辦人表示已聯絡或希望選任辯護人。

實際程序仍須視案件情況及法律規定處理,不要只在心裡等待而未向承辦人表達。

五、律師陪同警詢可以幫忙回答嗎?

不可以代替當事人回答事實問題。

律師可以協助確認權利、注意詢問及筆錄內容、提出法律意見,並提醒當事人不要猜測或誤解問題。

六、筆錄寫錯可以要求修改嗎?

可以要求將不正確、不完整或未忠實反映原意的內容修正或補充。

簽名前應逐段確認,不要只看最後一頁就簽名。

七、家人被警察帶走後,可以送衣物或藥物嗎?

應先確認當事人所在機關及該機關規定。

若有固定用藥、重大疾病或特殊醫療需求,家屬應儘速向承辦機關及律師說明,並準備處方或醫療資料。

八、警方可以把人留多久?

應先確認當事人是自願到場、拘提、逮捕,或已移送其他機關。

不同程序有不同的法定時間及計算方式,家屬不宜只用被帶走的鐘點自行推算。

九、搜索時可以拒絕交出手機密碼嗎?

應依搜索、扣押依據、當事人身分及具體要求判斷。

不要以妨礙執行或破壞資料的方式處理,也不要在不了解法律效果時倉促作出說明,可儘速要求與律師聯絡。

十、手機被扣走可以要求拿回來嗎?

可以依扣押原因、調查需要及案件進度評估聲請發還。

但是否准許,仍要看手機或設備是否仍有作為證據、沒收或保全的必要。

十一、檢察官聲請羈押後一定會被關嗎?

不一定。

是否羈押由法院審查犯罪嫌疑、羈押原因及必要性。法院也可能裁定具保、限制住居或採取其他措施,但仍須依個案證據判斷。

十二、交保是不是代表案件結束?

不是。

具保只是暫時不予羈押,案件仍會繼續偵查或審判,當事人仍須遵守到庭及其他附帶要求。

十三、保證金越高就越容易交保嗎?

不是單純用金額決定。

法院或檢察官會先判斷是否可以用具保等措施取代羈押,再依案件、身分及資力等因素決定金額。

十四、羈押後還可以抗告嗎?

可以依裁定內容及法定期間評估抗告。

抗告應針對原裁定理由提出具體說明,不能只重複表示當事人不會逃亡或家屬希望他回家。

十五、家屬可以聯絡同案其他人了解情況嗎?

不建議自行聯絡同案被告、證人或其他關係人討論案情及說法。

此類聯絡可能被認為具有勾串風險,也可能讓彼此供述更加混亂。

十六、刪除訊息可以避免被誤會嗎?

不可以。

刪除、重置、轉移或要求他人處理資料,可能增加湮滅證據的疑慮。應保留原始資料,再由律師協助整理完整脈絡。

拾、桃園警詢陪同與羈押庭法律諮詢

刑事急件最重要的是資訊正確及程序掌握。

聯絡律師時,請儘量提供:

    • 當事人姓名。

    • 所在機關。

    • 承辦單位。

    • 案由或涉嫌罪名。

    • 目前程序身分。

    • 被帶走或到場時間。

    • 是否遭搜索。

    • 是否已有通知書或其他文件。

    • 是否即將移送地檢署或法院。

    • 家屬聯絡方式。

謹律法律事務所提供桃園、中壢、八德、平鎮、龜山、蘆竹及桃園其他地區的警詢陪同、搜索扣押、偵查辯護、羈押庭及具保法律諮詢,並可依案件評估臺北、新北地區程序。

緊急案件請優先透過電話或官方 LINE 提供可核實資訊,由事務所依當事人所在位置、程序進度及實際人力,確認可以安排的處理方式。

相關服務

相關文章延伸閱讀

謹律法律事務所 

諮詢專線:0907-010257

官方 LINE:@best1177

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