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喂,請問是王小姐嗎?我是○○分局偵查隊,麻煩你明天來做一下筆錄。」
一通突如其來的電話、一封掛號寄來的警察通知書、或者簡單的一則簡訊,常常讓人措手不及。很多人第一時間的反應是:「我是不是被告了?」、「不去會不會被通緝?」、「做筆錄可以改時間嗎?」、「能不能找律師一起去?」
這些疑問非常正常。突然被要求到警局說明,不管是以被告、犯罪嫌疑人、證人、告訴人或被害人的身分,都容易因為緊張、不了解程序而說錯話,進而影響整起案件的發展。
今天,謹律法律事務所就要用白話、專業的角度,帶您一步一步了解:收到警察通知書時,到底該怎麼做?做筆錄前,又要準備什麼?
壹、案例事實
住在桃園的阿明,某天突然接到派出所的電話,通知他「要到案說明」,但對方只簡單說了一句「關於一件詐欺案」,就匆忙掛斷了。
阿明非常困惑,因為他最近確實有在網路上賣東西,也收到一筆貨款,但他不確定自己被當成「人頭帳戶」的嫌疑人,還是單純的賣家被牽連。他更擔心的是,如果不去,會不會直接被拘提或通報失聯?但去了之後,又該怎麼說?能不能先問承辦員警案由?能不能帶律師一起去?
阿明的狀況,其實是很多民眾會遇到的共同問題。
貳、核心爭點
- 收到警察通知書或電話通知,一定要去嗎?
- 警詢前可以先確認哪些資訊?
- 被告、嫌疑人、證人、告訴人的權利有什麼不同?
- 做筆錄時可以請律師陪同嗎?
- 筆錄前應該整理哪些資料,避免陳述失焦?
參、法律解析
一、收到警察通知書,不建議直接不理會
收到通知書或電話時,不代表已經定罪,也不代表一定會被起訴。但若完全不理會,可能讓案件程序變得更不利。是否一定要到場,仍應視通知身分、案件性質與程序階段判斷。
若時間無法配合,可以主動聯繫承辦員警詢問是否能改期,但不要直接失聯或故意不到。若通知書上載明是傳喚通知,原則上應到場;若無正當理由不到,法院或檢察官可能核發拘票,甚至通緝。
二、先確認自己的身分與案件性質
到警局前,應先盡量確認自己是以什麼身分被通知。可以禮貌詢問承辦員警:「請問我是以什麼身分到案說明?」、「通知的案由是什麼?」
不同身分有不同權利義務。若涉及自己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陳述前更應謹慎。
三、被告或犯罪嫌疑人的程序權利
若您是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原則上有以下權利:
- 緘默權:您可以選擇不陳述,或僅就特定問題回答。
- 選任辯護人權利:您可以自行委任律師陪同警詢。
- 請求調查有利證據:您可以請求警方調查對您有利的證據。
請注意:緘默權不是叫人說謊或逃避,而是避免在沒有理解問題、沒有整理資料的情況下,因緊張講出不完整或前後矛盾的陳述。
四、證人、告訴人、被害人也要謹慎陳述
即使不是被告,作為證人、告訴人或被害人,也應如實陳述,不要誇大、猜測或加入沒有把握的內容。
刑事案件筆錄會成為後續偵查、起訴、審判的重要資料。前後說法不一致,可能影響案件可信度,甚至影響自己未來的權益。
五、警詢筆錄的重要性
第一份筆錄往往會影響後續偵查方向。若當事人因緊張、想趕快結束、沒有看清楚筆錄內容就簽名,後續要修正或解釋會變得困難。
在筆錄製作完成後,應仔細閱讀內容,確認是否符合自己真實意思。不清楚、不完整或寫錯的地方,應要求補充或更正後再簽名。這與最高法院在114年度台上字第3237號判決114年度台上字第3237號中強調的警詢筆錄應有程序保障及真實性核對的精神是一致的。
肆、實務判斷重點
做筆錄前,建議先確認以下事項:
- 通知單上的案由(是詐欺、毒品、傷害、妨害名譽、還是其他案件)。
- 自己被通知的身分(被告、嫌疑人、證人、告訴人或被害人)。
- 承辦單位與承辦員警(是哪一個分局、派出所或偵查隊)。
- 到場時間與地點。
- 是否可以改期(主動聯繫禮貌詢問)。
- 是否涉及自己可能成為被告或嫌疑人。
- 是否有相關對話、照片、匯款紀錄、監視器、合約或其他證據。
- 是否需要律師陪同(特別是重大刑事案件)。
- 是否已整理事件時間軸(時間、地點、人物、金流、對話紀錄等)。
- 筆錄完成後是否逐字確認再簽名。
伍、律師建議
- 先不要慌張,也不要直接失聯
收到通知後,請先冷靜下來,確認通知上的資訊。不要因為害怕就不接電話、不回訊息或不到場,這樣反而可能讓程序對自己更不利。
- 詢問案由與身分
可以禮貌詢問承辦員警:
- 「請問我是以什麼身分到案說明?」
- 「通知的案由是什麼?」
- 「是否可以攜帶律師陪同?」
一般來說,警察會告知通知書上的案由,但詳細案情可能需要到場才能了解。
- 整理事件時間軸
在筆錄前,可以先自行整理:
- 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人物。
- 相關的對話紀錄、金流、照片、影片、合約、通訊紀錄等。
- 自己認為有利的事實或證據。
- 不要猜測或為了配合問題而亂回答
不知道就說不知道,不確定就說不確定。不要為了讓筆錄看起來完整而猜測,這樣容易產生前後矛盾或虛偽陳述的問題。
- 筆錄簽名前一定要看清楚
筆錄不是做完就結束了。簽名前應逐字確認:
- 內容是否與自己說法相符。
- 有沒有寫錯、漏寫或誤解的地方。
- 若有錯誤,應要求修改或補充後再簽名。
- 重大刑事案件建議律師陪同
若案件涉及詐欺、洗錢、毒品、妨害性自主、傷害、恐嚇、妨害自由、公共危險等刑事責任,建議在警詢前先諮詢刑事律師,必要時由律師陪同警詢,避免筆錄陳述造成後續不利影響。律師在場可以協助確保程序合法,例如警詢是否依刑事訴訟法第98條、刑事訴訟法第100條之1規定全程錄音錄影,避免筆錄因程序瑕疵而影響證據能力。
陸、謹律律師專業解析
收到警察通知書或被要求做筆錄,最重要的不是急著解釋,也不是完全逃避,而是先確認自己的程序身分、案件性質與可能風險。
謹律法律事務所能協助當事人在警詢前整理事件時間軸、確認證據資料、釐清陳述重點,並依案件需要提供律師陪同警詢、偵查庭辯護與後續刑事訴訟策略,避免因第一次筆錄陳述失焦、前後矛盾或未充分主張權利,而影響案件結果。
大桃園與雙北地區服務
謹律法律事務所在桃園、中壢、八德、平鎮、龜山、蘆竹、大溪、楊梅、新屋、觀音等地,以及雙北地區,提供專業刑事辯護服務。如果您收到警察通知書,或被要求做警詢筆錄,無論是被告、嫌疑人、證人或告訴人,我們都能協助您釐清案件狀況、準備筆錄資料,並視需要由律師陪同警詢。
我們了解警詢筆錄的重要性,也深知第一份陳述對後續偵查庭、審判程序的影響。因此,我們鼓勵民眾在收到通知時,先諮詢專業意見,再決定如何應對。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收到警察通知書,需要律師陪同警詢,或想了解警詢筆錄前的準備事項,歡迎聯繫謹律法律事務所。
📞 諮詢專線:0907-010257 💬 官方 LINE:@best1177
我們將協助您釐清案件狀況,整理筆錄重點,並提供專業的刑事辯護策略,保障您的程序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