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被查扣可以拿回來嗎?USDT扣押、返還聲請與洗錢風險
近年 USDT、比特幣等虛擬資產交易愈來愈普遍,但詐欺集團也大量利用虛擬貨幣進行資金轉換與移轉。一旦某筆幣流被追查與詐欺被害款項有關,交易所帳戶可能遭限制交易,虛擬貨幣也可能因刑事案件被禁止移轉、扣押,甚至進一步涉及沒收或追徵問題。
不少當事人第一時間最擔心的都是:「我的USDT被查扣,是不是代表我已經被認定洗錢?」以及「這些幣還拿得回來嗎?」
先說結論
虛擬貨幣被查扣或交易所帳戶不能交易,不等於當事人已經被認定有罪,也不代表這些虛擬貨幣一定拿不回來。
真正會影響結果的,通常是以下幾個問題:
第一,目前究竟只是交易所依反詐或洗錢防制機制限制交易,還是已經有檢察官、法院所為的禁止處分或刑事扣押?
第二,遭限制的USDT或其他虛擬資產,是否確實與涉嫌犯罪的幣流、犯罪所得或洗錢標的有關?
第三,當事人能不能以銀行金流、交易所紀錄、鏈上交易紀錄及完整對話,證明交易原因、實際對價及自己的權利來源?
第四,交易過程是否存在異常低價、第三人付款、陌生帳戶、快速分拆轉幣、代收代轉等容易使檢警懷疑主觀知情的情況?
因此,虛擬貨幣查扣案件通常要同時處理兩件事情:
一條是「財產能不能解除限制或返還」,另一條是「當事人有沒有涉及詐欺、洗錢的刑事責任」。
只處理其中一邊,往往是不完整的。
壹、虛擬貨幣被凍結後,法律上第一件事不是急著解釋,而是先確認「到底怎麼被凍結」
當事人發現USDT不能提領、交易所帳號被限制,第一反應常是「我的幣被法院扣押了」。
但法律上未必如此。
實務上至少可能存在以下幾種不同情況:
一、交易所或虛擬資產服務業者自行採取風險控管
如果帳戶、錢包或交易紀錄被認定有異常詐欺風險,平台可能依反詐、洗錢防制規範採取身分重新確認、暫停入出金、限制移轉或暫停部分交易功能。
這時候不一定已經存在刑事訴訟法上的法院扣押。
二、檢察官或法院依法限制財產處分
若刑事案件已進入偵查程序,符合相關法律要件時,也可能出現禁止提款、移轉、支付、交付或其他處分的措施。
三、虛擬貨幣已經成為刑事案件的正式扣押標的
如果虛擬資產可能作為證據,或可能涉及犯罪所得、洗錢標的、沒收或追徵,刑事程序上即可能進一步扣押。
三種情況看起來都是「幣不能動」,但後續要找平台、檢察官或法院處理,以及應提出什麼資料,都可能完全不同。
所以第一步不是急著主張「我是善意的」,而是先確認限制處分的法律來源、案件階段以及實際被限制的財產範圍。
貳、USDT、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真的可以被扣押嗎?
可以。
虛擬貨幣雖然不是傳統紙鈔,也不是存放在一般銀行帳戶中的存款,但只要相關虛擬資產可以透過交易所帳戶、錢包地址、鏈上交易紀錄等方式加以特定,就可能成為刑事案件調查與財產保全的對象。
刑事訴訟法對於可作為證據或依法可能沒收的財產設有扣押制度;為保全日後追徵,也可能依法對相關財產進行保全。
因此,「虛擬貨幣存在區塊鏈上,所以政府查不到」並不是正確觀念。
現在虛擬貨幣案件中常見的資料包括:
交易所KYC及帳戶資料、入金與出金紀錄、銀行帳戶金流、錢包地址、鏈上交易Hash、資產移轉時間以及不同錢包之間的移動關係。
如果這些資料能夠與特定人的交易所帳號或銀行帳戶相互連結,即可能成為檢警分析幣流的重要證據。
不過,必須再次強調:
財產遭扣押,是刑事程序中的證據或財產保全措施,不等於法院已經認定當事人犯罪。
參、虛擬貨幣被查扣後,可以聲請拿回來嗎?
有可能,但不是只要說「這些幣是我的」就一定可以返還。
刑事訴訟法對扣押物返還的重要判斷之一,是該財產是否已經沒有繼續留存的必要。
因此,實務上處理返還扣押物時,通常要釐清幾個層次。
一、當事人是不是合法的權利人?
首先要說明虛擬資產是如何取得的。
例如是否確實支付價金、款項從哪一個帳戶支付、交易如何約定、USDT何時轉入、交易價格如何形成,以及銀行金流與鏈上幣流能否相互對應。
二、這筆虛擬貨幣是否仍有作為證據的必要?
即使當事人主張財產屬於自己,如果該批資產仍是偵查或審判的重要證據,法院或檢察官仍可能認為目前尚有繼續保留的必要。
三、虛擬貨幣是否可能成為沒收或追徵標的?
如果幣流被認為涉及犯罪所得或洗錢標的,問題就不只是「誰現在持有」,還會涉及刑法及洗錢防制法的沒收規定。
因此,善意、有支付對價、合理市場價格及交易來源清楚,都可能是非常重要的主張,但不能簡化成「只要善意買到,就一定要返還」。
四、扣押範圍是否超過案件真正需要保全的範圍?
實務上也可能出現只有部分資產與爭議交易有關,但整個帳戶或更多資產均受到限制的情況。
這時可以進一步分析不同資產的來源、交易時間及可否區隔,評估是否有主張部分解除或返還的空間。
五、是否適合以擔保方式爭取解除扣押?
依案件情形,如果扣押財產涉及日後沒收或追徵保全問題,法律上亦有以相當擔保金取代扣押、聲請撤銷扣押的制度。
能否適用仍須依實際案件及扣押原因判斷,並不是每一個虛擬貨幣案件都可以直接以繳納擔保金的方式解決。
肆、虛擬貨幣查扣案件中,哪些證據最重要?
這類案件最重要的通常不是單獨某一張截圖,而是能不能把「金流、幣流、交易原因」完整串起來。
律師在整理案件時,通常會特別檢查以下資料:
一、銀行金流紀錄
包括實際付款或收款帳戶、款項時間及與虛擬貨幣交易之間的對應關係。
二、交易所完整交易紀錄
包括買入、賣出、入金、出金及轉帳紀錄,而不是只截取對自己有利的一小段畫面。
三、錢包地址及鏈上交易紀錄
鏈上Hash、轉出與轉入錢包、交易時間及數量,可以協助重建虛擬資產的移轉路徑。
四、完整通訊與交易對話
應盡量保留完整前後文,包括如何認識交易對象、為什麼交易、如何議價、誰指定帳戶以及交易完成後的聯絡內容。
只提供片段截圖,有時反而無法交代完整交易脈絡。
五、交易當時的市場價格
如果交易價格接近正常行情,有助於說明交易屬於一般有償交易。
相反地,如果價格明顯異常、報酬顯著偏離一般市場條件,就可能成為檢警進一步追問的原因。
六、交易時間軸
虛擬貨幣案件常常同時存在銀行轉帳時間、USDT入帳時間、再次轉出時間及被害款匯入時間。
把時間全部整理成同一份時間軸,通常比單純提供大量截圖更有說服力。
伍、不同交易情況,結果可能差很多
情況一:有完整對價、價格合理、交易原因清楚
如果當事人是正常購買虛擬貨幣,有實際付款、有完整對話、交易價格合理,而且交易當時沒有明顯異常情況,通常會比「只知道收到幣,但無法解釋來源」具有更大的答辯及返還空間。
但仍應個別判斷該批虛擬資產是否涉及犯罪所得或洗錢標的。
情況二:只有部分USDT與爭議幣流相關
如果可以把不同來源的虛擬資產清楚區分,就可以進一步分析是否有主張縮小扣押範圍、部分返還或解除限制的可能。
情況三:交易價格異常、由陌生第三人付款
例如交易對象與實際匯款人完全不同、要求使用與交易無關的第三人帳戶,或提出顯著不合常理的價格與報酬,檢警通常會進一步追查當事人為何仍然接受交易。
這些事實不代表一定成立洗錢罪,但可能成為判斷當事人主觀認知的重要間接證據。
情況四:收到USDT後立即依指示轉往多個錢包
如果當事人不是單純自行投資交易,而是替他人代收、代轉,收到資產後立即依陌生人指示分拆轉往不同錢包,刑事風險通常會明顯升高。
這時案件重點已經不只有返還扣押物,而是要同步評估詐欺、洗錢或提供虛擬資產帳號予他人使用等刑事風險。
情況五:只是交易所限制帳戶,尚未確認有法院扣押
這種情況首先應保存平台通知、風險控管訊息及相關交易資料,確認帳戶限制的原因及是否存在刑事案件。
不要直接把所有平台限制都當成「法院已經扣押」。
陸、發現USDT被凍結或查扣後,現在應該怎麼處理?
第一步:先不要刪除對話或任意移轉剩餘資產
刪除對話、清除裝置、變更紀錄或刻意移轉與案件有關的財產,都可能使原本可以清楚說明的交易變得更難證明。
第二步:備份原始交易資料
不要只留下截圖。
可以同步保留交易所匯出的紀錄、銀行交易明細、完整對話、錢包地址及鏈上交易資料。
第三步:確認限制或扣押的法律依據
確認究竟是平台風控、反詐限制、檢察官或法院禁止處分,還是正式刑事扣押。
不同處分方式,後續救濟或聲請方向並不相同。
第四步:製作一份可以對得起來的金流、幣流時間軸
最好可以清楚回答:
為什麼會進行交易?
錢從哪裡出去?
USDT從哪裡進來?
價金如何約定?
收到後做了什麼?
每一筆銀行金流與鏈上交易是否可以互相對應?
第五步:確認是否同時存在刑事責任風險
如果已經收到警察通知、地檢署傳票,或被告知涉嫌詐欺、洗錢,不應只把案件當成「我要把USDT拿回來」。
因為警詢或偵查中的陳述,也可能直接影響後續是否起訴以及財產是否繼續遭扣押。
第六步:評估是否及早提出返還扣押物聲請
如果已能證明部分資產來源合法、與涉嫌犯罪的交易可以區隔,或已無繼續扣押必要,就可以進一步評估是否適合向檢察官或法院提出返還、部分返還或其他適當聲請。
柒、虛擬貨幣查扣案件最常見的錯誤
錯誤一:只回答「我不知道是詐欺的錢」
主觀上不知道固然重要,但刑事案件不只看一句否認。
更重要的是客觀交易資料是否能支持這個說法。
錯誤二:只準備鏈上紀錄,不整理銀行金流
鏈上只能證明幣怎麼移動,卻不一定能完整證明為什麼會取得這筆幣。
金流與幣流必須相互核對。
錯誤三:只留下對自己有利的截圖
片段紀錄可能使檢警質疑上下文是否被刪除。
完整原始紀錄往往比單獨截圖更重要。
錯誤四:看到帳戶不能交易,就認定自己一定被列為洗錢被告
交易所限制功能、反詐控管與刑事扣押不完全相同。
應先確認法律狀態。
錯誤五:還沒有釐清刑事立場,就急著自行承認或賠償
和解在部分案件確實可能具有量刑、緩起訴或案件處理上的意義,但如果案件本身的核心立場是「沒有犯罪故意」,是否和解、如何說明交易經過,都應先配合整體辯護策略判斷。
不能因為急著解除帳戶,就做出與後續刑事答辯互相矛盾的陳述。
捌、律師處理虛擬貨幣查扣案件時,通常會分成兩條線
這類案件最大的實務重點,是不要把「刑事責任」與「財產返還」混成一件事情。
第一條:刑事責任防禦
需要判斷:
當事人到底扮演什麼角色?
是否實際與詐欺集團有聯繫?
是否只是正常買賣?
交易條件有沒有異常?
是否知道或已預見資產可能涉及犯罪?
是否存在代收、代轉、分拆或依他人指示移轉的情況?
警詢與偵查庭應如何完整說明?
第二條:財產返還與扣押範圍
則要處理:
財產真正權利人是誰?
虛擬資產如何取得?
是否仍具有證據保全必要?
是否可能成為沒收或追徵標的?
合法資產與爭議幣流能否區隔?
是否有部分返還、解除限制或以擔保替代扣押的空間?
很多案件刑事責任未必嚴重,但如果沒有主動整理財產來源,資產仍可能長時間受到限制。
反過來,即使成功爭取部分財產返還,也不代表刑事案件自然結束。
因此兩條程序最好同步評估。
玖、FAQ|虛擬貨幣查扣常見問題
Q1:USDT被查扣,就代表檢察官認為我是洗錢犯嗎?
不一定。扣押的目的可能是證據或財產保全,與最終是否犯罪是不同問題。仍須依交易內容、幣流、金流及當事人主觀認知判斷刑事責任。
Q2:我花自己的錢買USDT,為什麼還會被查扣?
因為刑事程序除了看目前由誰持有,也會追查該資產是否與犯罪所得、洗錢標的或被害款項有關。因此仍應提出付款對價、交易原因及完整取得過程。
Q3:善意買到涉詐USDT,可以直接要求返還嗎?
善意、有合理對價及正常交易背景都是重要因素,但並不是自動返還。仍須判斷財產的法律性質、是否仍有扣押必要,以及相關沒收規定。
Q4:虛擬貨幣被查扣有固定六個月就會解除嗎?
沒有辦法一概而論。
不同法律依據的限制處分有不同期間規則。刑事扣押本身是否應繼續,核心仍在於案件程序及財產是否還有留存必要,不能把所有虛擬資產限制都理解為固定六個月自動解除。
Q5:只有部分USDT有問題,其他幣也一定會全部被扣嗎?
不一定。如果可以清楚區分不同資產的來源及流向,可以進一步評估是否主張縮小扣押範圍或返還與案件無關的部分。
Q6:已經收到警察通知,應該先聲請返還還是先處理刑事案件?
通常應同步評估。
如果案件涉及詐欺或洗錢嫌疑,第一次警詢中的說明可能直接影響後續偵查及財產處理。建議先把交易時間軸、金流、幣流及對話整理完成,再決定返還扣押物與刑事答辯的先後順序。
拾、結論:虛擬貨幣被查扣,真正要解決的是「為什麼這筆幣不應繼續被扣」
USDT或其他虛擬貨幣被查扣,不代表案件已經定罪,也不代表資產永遠拿不回來。
但只反覆主張「這是我的幣」、「我不知道對方有問題」,通常不足以解決案件。
真正重要的是把以下幾件事具體證明出來:
資產如何取得、交易是否真的存在、是否支付合理對價、銀行金流與鏈上幣流能否互相對應、當事人在交易當時是否存在足以察覺異常的情況,以及該筆財產目前是否仍有繼續扣押的法律必要。
如果案件已經同時涉及詐欺、洗錢、警詢、偵查庭或犯罪所得問題,更應把「刑事責任答辯」與「返還扣押物」分開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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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33條、第142條、第142條之1;洗錢防制法第2條、第18條、第19條、第25條;刑法第38條之1、第38條之2。實際案件仍應依扣押原因、財產性質、交易流程及個別證據判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