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刑事律師費怎麼算?桃園刑事律師解析警詢、偵查、審判與和解服務流程

收到警察通知書、地檢署傳票,甚至已經遭檢察官起訴時,很多當事人的第一個問題都是:「詐欺案請律師到底要多少錢?」

詐欺案件的律師費用沒有一個所有案件都適用的固定數字。單純陪同一次警詢,和正式委任整個偵查程序不同;只有一筆交易爭議,和涉及多名被害人、大量金流、車手、虛擬貨幣或詐欺集團分工的案件,所需投入的工作也完全不同。

因此,真正要問的不是只有「律師費多少」,而是這筆費用包含哪些程序、律師要處理哪些工作,以及你的案件現在最需要處理的是哪一個階段。

先說結論

詐欺案件律師費用,主要會受到「程序階段、案件複雜度、卷證數量、被害人人數、涉及罪名、是否需要閱卷撰狀、開庭次數、是否需要處理和解及案件急迫程度」影響。

以謹律法律事務所目前公開的律師收費說明為例,預約律師面談諮詢為每小時新臺幣3,000元起;單次警詢或相關陪訊採時間計費;刑事偵查階段完整委任及法院訴訟,則依程序與案件複雜程度另外報價。目前公開的刑事偵查及訴訟委任原則為新臺幣80,000元起。實際費用仍應以正式諮詢、利益衝突確認及委任範圍確認後的報價為準。

如果已收到警察通知或地檢署傳票,比起單純比較律師費高低,更重要的是先確認目前身分、涉嫌罪名、通知時間,以及第一次正式陳述前有哪些證據必須保存。

案件如果主要涉及人頭帳戶、車手、求職詐騙、警示帳戶或詐欺洗錢,也可以先參考桃園詐欺洗錢律師服務,了解不同類型案件的證據與辯護重點。

壹、詐欺案件法律上先看什麼?

一、先確認目前在哪一個程序

同樣是「被告詐欺」,當事人可能處於完全不同的階段:

剛收到警察通知、準備做第一次筆錄。

已經做完警詢,等待地檢署偵查。

已收到地檢署傳票。

檢察官正在調查金流、手機或其他共同被告。

案件已經起訴進入法院。

一審判決後準備上訴。

程序不同,律師需要進行的工作不同,計費方式自然也不會完全相同。

二、再確認究竟涉及什麼罪名

一般詐欺取財主要規定在刑法第339條,核心包含不法所有意圖、施用詐術、使他人陷於錯誤並交付財物等要素,目前法定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罰金。

但實際常見的詐欺案件未必只有刑法第339條。

如果涉及三人以上共同犯罪、冒用政府機關名義、對公眾散布詐欺訊息等情形,可能涉及刑法第339條之4加重詐欺;特定高額加重詐欺案件,現行《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還有更重的刑責規定。

案件也可能同時牽涉洗錢、提供帳戶、偽造文書或其他犯罪。

因此,同樣被稱為「詐欺案」,實際法律風險與律師需要處理的內容可能差距非常大。

貳、詐欺案件律師費用通常怎麼算?

一、法律諮詢

如果目前還不知道是否需要正式委任,可以先安排法律諮詢。

謹律法律事務所目前官網公開的實體面談法律諮詢為日間每小時新臺幣3,000元,晚間時段另有不同收費;如果諮詢後決定正式委任,是否折抵及實際條件,以當次確認的收費內容為準。

法律諮詢的目的不是直接承諾「會不會不起訴」或「一定能不能緩刑」,而是先確認案件階段、證據、法律風險及下一步。

二、單次警詢或陪訊

如果目前只有一次急迫的警詢需求,也可以依案件狀況評估單次陪同。

本所目前公開收費方式,警詢、調查局或相關偵訊陪同原則上採時數計費,日間每小時新臺幣5,000元起,最低起計時數為三小時;夜間、假日、急件或案件複雜程度不同時,費用可能調整。最新標準仍以謹律法律事務所收費說明公告及正式報價為準。

三、完整偵查階段委任

如果案件不是只有一次筆錄,而是預期後續還有地檢署偵查庭、書狀、證據整理、和解或其他程序,通常會評估是否直接委任整個偵查階段。

本所目前公開的刑事偵查階段辯護原則為新臺幣80,000元起,再依案件複雜程度、工作範圍及預估投入時間調整。

委任以前最重要的是確認:

是否包含警詢。

是否包含偵查庭。

是否包含答辯書狀。

額外開庭如何計算。

是否處理證據整理。

是否協助和解或調解。

如果另外衍生其他獨立案件,是否另行報價。

四、起訴後法院審理

案件遭檢察官起訴後,會進入法院審理。

法院階段通常需要重新檢視起訴內容及卷證,並視案件需要進行閱卷、準備程序、證據調查、書狀撰寫及審判程序。

謹律目前公開的一般訴訟委任原則為每一審級新臺幣80,000元起,實際仍依案件複雜度調整。

要特別注意,刑事案件的實際審級、程序及上訴方式仍取決於罪名、判決內容及所適用的程序,並不是所有案件都會固定經過「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最高法院」三個完整審級。

參、檢警與法院真正會看的證據,也會影響律師工作量

詐欺案件的工作量,很大程度取決於卷內到底有多少證據需要重新整理與比對。

一、對話紀錄

LINE、Messenger、Telegram、工作群組、投資群組、客服對話或其他通訊內容,常涉及當事人當時知道什麼、對方如何說明交易,以及是否存在異常警訊。

只截幾張對自己有利的畫面通常不夠。

實務上更重要的是完整前後文、時間、帳號及事件發展。

二、銀行與金流資料

如果案件涉及人頭帳戶、代收款項、提款、轉帳或虛擬貨幣,銀行明細、提款紀錄、匯款紀錄、錢包紀錄及款項去向通常都是核心證據。

被害人人數越多、金流層次越複雜,需要整理的工作量自然越高。

三、工作或交易背景

求職案件可包含職缺廣告、面試紀錄、工作內容、契約、薪資安排與工作回報紀錄。

投資或交易案件則可能包含契約、商品資訊、報價、履約紀錄及雙方原本的商業關係。

律師真正需要做的,是把「當事人的說法」與「客觀資料」連接起來,而不是只替當事人重複一句「我不知道」。

四、警詢與偵訊筆錄

刑事訴訟法保障犯罪嫌疑人及被告選任辯護人的權利;訊問時,辯護人原則上得在場、筆記及陳述意見。被告並有緘默權、選任辯護人及請求調查有利證據等權利。

筆錄完成後,也應確認內容是否真正反映原意;法律並規定應讓受訊問人朗讀或閱覽筆錄,如記載需要增刪或變更,可以要求處理。

如果第一次警詢還沒進行,可以先閱讀收到詐欺洗錢警詢通知怎麼辦?筆錄準備、金流說明與答辯方向。

如果已收到地檢署傳票,則可以進一步參考第一次去地檢署開庭要注意什麼?偵查庭、答辯與筆錄風險。

肆、不同詐欺案件,可能採取完全不同的處理方向

一、爭點在「根本沒有詐欺故意」

有些案件的主要問題並不是如何量刑,而是當事人主張自己本來就不知道款項與詐欺犯罪有關。

例如部分求職、換匯、代收款項或帳戶遭他人利用的案件。

這類案件最重要的是當時的主觀認知,以及客觀資料能不能支持這個說法。

如果一開始就直接以認罪、和解為中心處理,可能反而與原本的無罪答辯方向衝突,因此必須先把證據看完。

二、行為存在,但犯罪角色或罪名仍有爭議

有些案件無法否認曾經提款、收款或轉帳,但爭點可能落在當事人實際參與程度、是否屬正犯或幫助角色、是否知道完整犯罪計畫,以及個別罪名是否成立。

此時需要處理的就不只是「有沒有做」,而是法律上如何評價這些行為。

三、犯罪事實已有相當證據

如果經過證據分析後,爭執犯罪事實的空間有限,就必須進一步評估自白、犯罪所得、賠償、和解、犯罪角色及量刑資料。

這與前面主張完全不知情的案件,是完全不同的辯護方向。

因此,刑事辯護不是所有詐欺案件都套同一份答辯狀。

伍、詐欺案件現在應該怎麼處理?

第一步:確認通知文件

先確認是警察通知書、地檢署傳票還是法院文件,以及自己的身分究竟是被告、犯罪嫌疑人、證人或其他關係人。

第二步:不要刪除資料

不要因為緊張就刪除對話、關閉帳號或清除手機資料。

可能對自己有利的資料一旦消失,日後未必能重新取得;在特定案件中,不當處理資料也可能衍生其他程序風險。

第三步:製作時間軸

把事情依時間順序整理:

如何認識對方。

對方如何說明工作、投資或交易。

何時提供帳戶。

何時收到或轉出款項。

是否領取報酬。

何時發現異常。

發現以後做了什麼。

時間軸可以大幅提高第一次法律諮詢與後續證據整理的效率。

第四步:確認要採取哪一條辯護路線

核心通常要先判斷:

是主張犯罪根本不成立。

還是承認部分客觀行為,但爭執主觀犯意或法律評價。

或者現有證據已相對明確,應把重點轉向和解與量刑。

這三種案件不能混在一起處理。

第五步:再決定委任範圍

確認案件後,再決定究竟需要:

單次法律諮詢。

單次陪同警詢。

整個偵查階段委任。

起訴後法院辯護。

如此才能知道報價究竟是在支付什麼服務,而不是只看到一個數字。

陸、詐欺案件找律師最常見的錯誤

一、只問「多少錢」,沒有問「包含什麼」

兩個報價數字一樣,服務範圍可能完全不同。

是否包含閱卷、書狀、警詢、偵查庭、額外開庭及和解協商,應在正式委任以前說清楚。

二、第一次筆錄做完才開始整理證據

刑事案件不是一定要在收到通知當天就委任律師,但如果案件涉及複雜金流、多名關係人、車手、人頭帳戶或詐欺集團,第一次正式陳述前至少應先把事實與證據整理清楚。

三、以為和解就一定可以緩刑

和解及賠償確實可能影響法院量刑。

刑法第57條明定,法院量刑會考量犯罪所生損害及犯罪後態度;但是否符合緩刑,仍要進一步符合刑法第74條規定及法院對整體案件的判斷。

對於符合《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定義的特定詐欺犯罪,2026年施行的新規定更把部分自白減刑制度與一定期間內支付和解或調解金額連結,因此和解時點與法律效果必須依具體罪名判斷,不能把所有普通詐欺案件一概而論。

如案件涉及這類規定,可另外閱讀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47條自白減刑規定。

四、要求律師保證不起訴、無罪或緩刑

律師可以依目前證據分析法律風險、說明可能的處理方向,但不應對特定案件保證有利結果。

現行律師倫理規範也明文規定,律師就受任事件不得擔保將獲有利結果。

五、只找對自己有利的截圖

刑事案件最怕證據被斷章取義。

比起只整理幾張看起來有利的截圖,更重要的是保留完整資料,由律師判斷哪些內容真正具有法律意義。

柒、律師實務上會怎麼判斷詐欺案件?

詐欺案件真正需要專業判斷的地方,通常不是單純背誦刑法第339條。

律師第一步通常會確認案件究竟是哪一種類型。

如果爭點在主觀犯意,就要回頭分析當事人為什麼相信對方、交易模式是否合理、是否有異常警訊、是否取得不合理報酬,以及發現問題後的反應。

如果案件涉及車手、提款或轉帳,就會進一步分析犯罪分工、指示來源、款項流向、報酬與參與程度。

如果已經進入法院,而且犯罪成立的證據較強,就必須另外處理犯罪角色、賠償、和解、自白、前科及其他量刑資料。

如果案件涉及大量被害人,還需要確認是不是每一筆犯罪事實、每一名被害人與當事人的行為都具有足夠證據連結,而不能因為被列在同一案件中,就直接假設所有責任完全相同。

這些工作,才是完整刑事辯護與單純「陪你去開庭」最大的差別。

如需了解謹律對詐欺、人頭帳戶、車手與洗錢案件的整體處理方式,可參考桃園詐欺洗錢律師服務;若案件已延伸到一般刑事程序、羈押、上訴或其他罪名,也可查看桃園刑事律師服務。

相關案件處理經驗

在詐欺案件中,不同證據與辯護方向可能產生完全不同的處理結果。

例如,本所曾處理當事人因求職過程提供帳戶而遭偵辦的案件,辯護重點放在求職過程、工作內容及主觀認知,最後獲不起訴處分。可參考求職誤交帳戶涉詐欺洗錢,經釐清主觀犯意後獲不起訴。

另有案件在犯罪事實及參與行為已有相當證據的情況下,辯護方向則轉為犯罪角色及量刑資料,最後取得得易科罰金的刑度。可參考詐欺車手涉洗錢案件獲判六個月得易科罰金。

以上案例僅用於說明不同案件的處理方向。個案結果仍取決於事實、證據、法律適用與程序,不代表其他案件可以取得相同結果。

捌、FAQ 常見問題

Q1:詐欺案請律師一定要整個偵查程序都委任嗎?

不一定。

可以依案件需要評估單次法律諮詢、單次警詢陪同或完整偵查階段委任。

但如果案件涉及多人、多筆金流、大量對話、詐欺集團分工或後續預期還有多次偵查程序,只處理一次筆錄未必能完整涵蓋案件需求。

Q2:警詢跟地檢署偵查庭的律師費是一樣的嗎?

不一定。

單次陪同通常會依時間、地點、急迫程度及案件複雜度計算;如果是完整偵查階段委任,則還可能包含案件分析、書狀、證據整理及後續偵查程序。

因此應直接確認委任契約究竟包含哪些工作。

Q3:被害人很多,律師費會比較高嗎?

有可能。

被害人人數增加通常代表需要處理更多犯罪事實、金流、對話、告訴內容與和解問題,卷證量也可能增加。

但實際報價仍要看案件資料,而不能只用被害人人數決定。

Q4:詐欺案跟被害人和解後,就可以不起訴或緩刑嗎?

不一定。

和解及賠償可能對緩起訴、量刑或緩刑判斷產生影響,但仍須依罪名、犯罪情節、證據、程序、前科及法律所定條件綜合判斷。

如果當事人主張自己根本沒有犯罪故意,更應先確認和解是否會影響整體辯護策略,再決定處理方式。

Q5:沒有錢請私人律師,可以申請法律扶助嗎?

可以先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確認資格。

法扶原則上會審查申請人的資力與案情,但部分案件或特定身分另有例外或專案,不是單純只有「低收入戶才能申請」。

Q6:收到詐欺警詢通知,什麼時候找律師比較適合?

如果案件涉及提供帳戶、提款、轉帳、車手、虛擬貨幣、多名被害人、大量金流,或你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會成為被告,建議至少在第一次正式筆錄前先把案件資料整理完成並取得法律意見。

越早釐清答辯方向,越能避免後續再花更多時間處理前後陳述不一致或證據遺漏的問題。

玖、結論與下一步

搜尋「詐欺案件律師費用」時,不應只看哪一個數字最低。

真正應該比較的是:目前案件在哪一個程序、報價涵蓋哪些工作、是否包含警詢與偵查庭、是否包含書狀與證據整理,以及如果案件增加被害人、追加罪名或進入法院後,後續費用如何計算。

如果目前只是收到警察通知,可以先整理通知書、對話紀錄、銀行明細與事件時間軸。

如果已經收到地檢署傳票,則應進一步確認先前警詢內容、目前檢察官正在調查的爭點,以及是否還有需要提出的證據。

如果案件已經起訴,則應以起訴內容與完整卷證重新評估辯護方向,而不是單純沿用偵查階段的說法。

謹律法律事務所可依案件實際階段協助詐欺、洗錢、人頭帳戶、警示帳戶、車手、警詢陪偵、偵查庭及法院刑事辯護,並於正式委任以前說明服務範圍與費用計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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