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測吹不出來算拒測嗎?桃園律師解析吐氣不足、疾病與重新檢測

一、核心爭點:主觀拒絕與客觀無法完成的區別

在台灣,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的法律效果非常嚴厲。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4項**,拒絕接受酒測的罰則為新臺幣18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吊銷駕駛執照,且依據同條例第67條第2項,於3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相比之下,若酒測值超標(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公共危險罪的刑責加上行政罰(罰鍰、吊扣駕照),未必比單純「拒測」來得重。因此,究竟什麼情況會被認定為「拒絕接受測試」,成為駕駛人與執法機關攻防的關鍵。

實務上,法院並非以駕駛人「嘴上說不」作為唯一標準。只要駕駛人以「積極行為」表示拒絕,或是以「消極不配合」的方式實質上導致測試無法完成,均可能構成拒測。這其中的核心區別,就在於駕駛人是 「主觀上惡意拒絕」 ,還是有 「客觀上無法完成的合理原因」 。後者可能包括身體疾病、生理缺陷或突發狀況。然而,駕駛人單純的主張或事後的辯解,若無客觀證據支持,在法院面前通常難以成立。

二、吐氣不足或取樣失敗,是否等於「拒測」?

關鍵結論:在實務上,多次吐氣不足,導致儀器無法取樣,經常被法院認定為「拒絕接受測試」的型態之一。

法院的論理基礎在於,駕駛人並非單純「無法吹氣」,而是採取了「以舌頭抵住吹管」、「短促吹氣」、「吸氣」等不正常吹氣方式,或者於測試過程中頻繁以打電話、喝水、爭執等方式拖延時間,這已經脫離了正常配合檢測的範疇。例如:

    • 判決中,抗告人以舌頭抵吹管、短促吹氣等方式導致儀器無法取樣,法院認為此舉「已與拒絕接受酒測無異」。
    • 判決中,抗告人以舌頭抵住吹氣孔導致多次測試失敗,法院認為此為「消極拒絕酒精濃度測試」。
    • 判決中,抗告人於24次測試中,均未達員警告知須持續吹氣5秒以上之標準,且有中斷吹氣、以舌頭頂住吹嘴等行為,法院認定此為「消極推諉、拖延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

實務建議:因此,並非只有「吹不出來」這一個結果就構成拒測,而是「為何吹不出來」的過程與原因。實務上,駕駛人只要未能依照員警指示,以正確方式持續吹氣數秒至儀器顯示取樣完成,且該情況重複發生,法院通常會綜合判斷其有無配合之意願。

三、警方是否應說明失敗原因並安排重新檢測?

根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9條之2第1項第4款規定,若因儀器問題或受測者未符合檢測流程,致儀器檢測失敗,應向受測者說明檢測失敗原因,並請其重新接受檢測。這項程序規定的目的,是為了確保駕駛人清楚了解正確的吹氣方式,並給予補正機會,避免因誤解或操作不當而被直接認定為拒測。

實務觀察:法院在審查時,通常會勘驗警方提供的密錄器或行車記錄器畫面,確認員警是否確實進行了多次指導與說明。例如,在判決中,法院即注意到警員「多次教導抗告人如何正確吹氣」,但仍無法完成測試,因此支持了警方的舉發。反之,如果警方未經詳細指導與給予合理次數的重新檢測機會,就直接認定拒測,該舉發的合法性就可能受到挑戰。

四、從「多次失敗」到「判斷為不配合」的轉折

法院在判斷駕駛人是不配合還是身體無法完成時,會考量以下關鍵因素:

    1. 吹氣行為模式:是否每次吹氣都極其短促(如僅1-2秒),或是吹氣時有刻意中斷、吸氣等異常動作。
    2. 拖延行為:是否藉故打電話、喝水、與員警爭論,以拖延時間。
    3. 員警的指導過程:員警是否明確示範正確吹氣方式,並告知需要持續吹氣多久(通常為3至5秒)。
    4. 駕駛人的主觀表現:駕駛人是表現出願意配合但無法完成的痛苦,還是表現出不耐煩、不配合的態度。

例如,在判決中,抗告人有「2次僅吹一小口就停住,還有1次是連呼氣都未呼」的行為,法院即認定此為消極推諉,企圖規避檢測。同樣地,在判決中,法院勘驗光碟後發現,受處分人多次「打電話、飲水及與員警爭執其非酒駕等行為,拖延測試時間」,最終三次測試均失敗,法院認定此為「顯係以悖於正常測試之方式佯以配合」,構成拒測。

五、健康因素:氣喘、肺部疾病、手術、身心障礙等,能作為正當理由嗎?

這是實務上最常被抗辯的理由,但法院審查標準極為嚴格。單純聲稱有病,幾乎無法成立。必須提出**「客觀、即時」的證據**。

    • 診斷證明書的「時間點」至關重要

      • 判決中,抗告人主張因「全口無牙」及「情緒緊張」無法吹氣,但法院發現其診斷證明書顯示,違規當時尚未拔除全口牙齒,且酒測是「口含吹管」,與牙齒完整與否無關。法院因此認為其主張不可採。
      • 相反地,如果駕駛人能提出**「違規當日」「違規前不久」**的診斷證明,證明當時確實處於特定疾病(如嚴重氣喘發作)狀態,才有可能動搖法院的心證。
    • 氣喘、肺部疾病

      • 判決中,抗告人主張患有氣喘,但法院查詢醫療紀錄後發現其「至少逾2年未因氣喘或感冒等症狀至專業之醫療單位就診」,當下也未有氣喘發作表徵,因此不採信其辯解。這顯示,長期未就醫的病史,無法作為當下無法吹氣的理由
    • 其他身體不適:在判決中,抗告人曾分別主張拔牙疼痛及牙齒問題,但法院經過勘驗錄影帶,發現其吹氣行為模式並非因生理因素無法配合,而是刻意中斷或不正確吹氣,因此駁回其抗告。

關鍵結論:身體疾病要成為免責理由,必須同時滿足:

    1. 有「即時」的醫療紀錄佐證,證明違規當時確有該疾病影響。
    2. 該疾病與「無法完成測試」之間有明確的因果關係,例如嚴重氣喘導致無法連續吐氣。
    3. 駕駛人在現場已明確主張該疾病並請求協助或改採其他方式,而非事後才提出。
六、當事人主動表示「願意接受其他檢測」(如抽血),會影響認定嗎?

這是一個重要的抗辯方向。在判決中,抗告人曾要求警員讓其至醫院抽血檢測,但法院認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6項,強制抽血檢測的權限僅限於「發生交通事故後,涉犯刑法第185-3條嫌疑,且拒絕接受或無法實施吐氣檢測」的情況。若駕駛人未發生事故**,警方並無義務,更無權力強制將其送醫抽血。

因此,當事人在現場主動要求抽血,雖然可以作為其「願意接受檢測」的有利佐證,但無法直接推翻已經發生的「拒絕接受吐氣酒測」的違規事實。法院仍會回歸到駕駛人「是否無正當理由,未以正確方式完成現場的吐氣檢測」來進行判斷。不過,若駕駛人因客觀身體狀況(如氣胸、口部或鼻部手術)確實無法進行吐氣檢測,並主動請求抽血,此舉對法院認定其非出於惡意拒絕,會有正面幫助。

七、送醫採血的法律程序:同意或強制?

對於未發生事故的駕駛人,若其因身體因素無法完成吐氣酒測,警方得於取得其「同意」後,送由醫療機構對其實施血液之採樣及測試檢定。若駕駛人拒絕,則警方無法強制執行,此時,駕駛人即構成「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直接面臨18萬元罰鍰及吊銷駕照的處分。

對於已發生交通事故的駕駛人,若有相當理由認為情況急迫,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得將其先行移由醫療或檢驗機構實施血液測試檢定,並應於實施後24小時內陳報該管檢察官許可。

策略建議:若駕駛人因身體因素(如嚴重氣喘)確實無法吹氣,應明確向警方表達願意配合抽血檢測。若警方無強制送醫的法律依據而無法執行,此時駕駛人主張「非故意拒絕」較具說服力。反之,若駕駛人拒絕吐氣檢測,也拒絕抽血檢測,則構成明確的拒絕行為。

八、律師如何分析儀器紀錄與警方操作程序?

實務上,律師在處理此類案件時,會從以下幾個面向切入分析:

    1. 勘驗密錄器:這是最關鍵的證據。律師會仔細檢視警方的密錄器畫面,分析:

      • 警方是否確實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9條之2進行「全程連續錄影」。
      • 警方是否明確告知駕駛人檢測流程及正確吹氣方式。
      • 警方是否在每次失敗後,詳細說明失敗原因並給予重新檢測機會。
      • 駕駛人實際的吹氣動作、面部表情、精神狀態,是否符合其主張的身體不適。
    2. 檢視酒精測定紀錄表:確認紀錄表上是否有駕駛人的簽名。若駕駛人拒絕簽名,警方是否已記明事由。同時,檢視紀錄表上顯示的「取樣失敗」次數與時間。

    3. 分析判決見解:比對當事人的案情,與等經典判決的相似性。例如,若當事人僅有2-3次吹氣不足,且時間極短,但過程中明確表示自己有疾病並要求協助,與判決中刻意拖延、反覆以舌頭抵住吹管等惡意行為模式不同,律師就會據此主張當事人無拒絕之意圖,僅是客觀上無法完成。

總結:酒測時「吹不出來」是否等於拒測,沒有簡單的「是」或「否」的答案。它取決於駕駛人 「主觀意圖」 的判斷,而這個判斷必須建立在客觀證據之上,包括警方的密錄器、酒精測定紀錄表、當事人的醫療紀錄以及即時的言行舉止。法院不會僅憑駕駛人一句「我有病」就推翻拒測的認定,但若駕駛人能提出強而有力的客觀證據,證明自己確實有無法完成測試的合理且正當原因,則仍有機會在行政訴訟中獲得有利的判決。因此,若遭遇此類爭議,建議即時諮詢律師,並完整保存所有相關證據。


延伸閱讀

  1. 酒駕被移送地檢署後會怎樣?桃園刑事律師解析偵查程序、認罪與緩起訴
  2. 被告公共危險罪怎麼辦?桃園刑事律師解析構成要件、證據與辯護策略
  3. 第一次被抓到持有毒品怎麼辦?桃園刑事律師解析毒品案件偵查與不起訴可能
  4. 毒品案件搜索是否合法?桃園刑事律師解析搜索票、同意搜索與證據能力
  5. 車禍刑事責任怎麼判斷?桃園刑事律師解析過失傷害、和解與不起訴
  6. 警詢筆錄可以改嗎?桃園刑事律師解析筆錄確認、補充陳述與偵查策略

相關服務:
桃園刑事律師|警詢、偵查、詐欺洗錢與刑事辯護服務
桃園詐欺洗錢律師|人頭帳戶、警示帳戶、車手與不起訴策略
桃園法律諮詢|律師諮詢前要準備什麼?收費、流程與常見問題

謹律法律事務所 

諮詢專線:0907-010257

官方 LINE:@best1177

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