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訴案例】配偶與第三人深夜曖昧對話,桃園謹律律師提告侵害配偶權,成功獲判精神慰撫金 10 萬元

一、案件背景:

本案為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事件。

當事人發現配偶與第三人長期透過 LINE 通訊軟體往來,雙方對話時間多延續至深夜,且訊息內容涉及曖昧、親密情感、性暗示及超出一般朋友交往界線之文字互動。

當事人認為,第三人明知對方為有配偶之人,仍持續與其維持逾越普通朋友分際之私密互動,已破壞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構成侵害配偶權。

因此,當事人委任桃園謹律法律事務所彭立賢律師提起民事訴訟,依侵權行為法律關係,請求第三人賠償精神慰撫金。

二、核心爭點:

本案主要爭點在於,第三人與有配偶之人雖未必有發生性行為之直接證據,但雙方 LINE 對話內容若已逾越一般朋友正常互動界線,是否仍構成侵害配偶權。

本案涉及以下法律重點:

  1. 侵害配偶權之成立要件:
    第三人與有配偶之人間之互動,是否足以破壞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
  2. 曖昧訊息是否構成侵權:
    若雙方對話內容包含曖昧、親密、煽情或性暗示文字,是否已超出一般社交往來範圍。
  3. LINE 對話紀錄之證據價值:
    當事人提出之 LINE 對話紀錄,是否足以證明第三人與配偶間存在不正常男女私情往來。
  4. 精神慰撫金金額之衡量:
    法院如何依雙方身分、資力、行為內容、互動期間、侵害情節及當事人所受精神痛苦程度,酌定精神慰撫金金額。
  5. 被告未到庭之法律效果:
    被告經合法通知後,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庭,也未提出書狀爭執,法院是否可依民事訴訟法規定,視同自認原告主張之事實。
三、訴訟策略:

謹律律師團隊於本案中,針對侵害配偶權案件常見之舉證困難,採取以下訴訟策略:

一、以 LINE 對話紀錄建立逾越正常社交分際之事實

侵害配偶權案件並非只要配偶與第三人有聯繫,即當然成立侵權。

因此,本案訴訟重點並非單純主張「雙方有聊天」,而是具體整理 LINE 對話內容、對話時間、互動頻率及文字脈絡,向法院說明雙方對話已具有曖昧、煽情、親密情感及性暗示等內容,並非一般朋友間正常互動。

法院最終亦認定,該等對話內容足以證明第三人與有配偶之人間存在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互動分際之私情往來。

二、主張侵害配偶權不以發生性行為為必要

謹律律師團隊主張,侵害配偶權之成立,並不限於配偶與第三人發生性行為。

只要第三人明知對方為有配偶之人,仍與其維持超出一般社交界線之親密互動,且足以破壞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即可能構成民法上侵權行為,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本案法院亦採納此一方向,認定侵害配偶權之行為,不以配偶與第三人發生性行為為限。

三、將曖昧對話與婚姻法益受損連結

本案訴訟策略不僅在於證明「有曖昧訊息」,更重要的是說明該等訊息如何影響婚姻關係之信賴基礎。

謹律律師團隊將 LINE 對話內容與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進行連結,主張第三人之行為已破壞配偶間應互負之誠實義務,造成當事人精神上痛苦,並具備請求精神慰撫金之基礎。

四、請求法院審酌行為情節酌定精神慰撫金

謹律律師團隊依據民法侵權行為規定,請求法院審酌第三人行為之內容、互動次數、持續期間、雙方身分狀況及當事人所受精神痛苦程度,判命第三人給付精神慰撫金。

法院最終認定,當事人請求精神慰撫金於一定範圍內具有理由,並判命第三人負賠償責任。

四、判決結果:

法院審理後,認定第三人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未提出書狀爭執,依法視同自認原告主張之事實。

法院進一步審酌當事人提出之 LINE 對話紀錄,認定第三人與有配偶之人間之互動,已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互動所應遵守之分際,屬於男女私情往來行為,足以破壞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

最終,法院判命第三人應給付當事人新臺幣 10 萬元精神慰撫金,並自起訴狀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 5% 計算利息。

當事人勝訴部分,法院並依職權宣告得為假執行。

【彭立賢律師專業解析】

侵害配偶權案件中,許多人會誤以為一定要掌握配偶與第三人發生性行為之直接證據,才能提告求償。實際上,法院判斷重點並非只限於是否有性行為,而是第三人與有配偶之人間之互動,是否已逾越一般社交分際,並破壞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

本案重點在於,法院並非僅因雙方有 LINE 聯繫即認定侵權,而是綜合觀察對話內容、聯繫時間、互動頻率、訊息語氣及整體往來脈絡後,認定雙方互動已非一般朋友間正常往來。

因此,若遇到配偶外遇、第三者介入婚姻、曖昧訊息、深夜聊天、親密對話或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問題,建議先妥善保存完整證據,避免只保留零散截圖,導致無法呈現完整互動脈絡。

常見可作為侵害配偶權訴訟評估之資料包括:

一、LINE、Messenger、Instagram 私訊等通訊紀錄。
二、通話紀錄或聯繫頻率資料。
三、照片、影片或同行紀錄。
四、住宿、出遊、消費紀錄。
五、可證明第三人知悉對方已婚之資料。
六、足以證明雙方互動超出一般朋友界線之內容。

但蒐證時仍應注意合法性,避免以違法方式取得證據,反而衍生刑事責任或證據能力爭議。建議於提告前先由律師協助評估證據強度、請求金額及訴訟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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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律法律事務所具備民事訴訟、家事案件與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案件之實務經驗,能協助當事人評估證據、整理通訊紀錄、擬定訴訟策略,並依個案情形請求精神慰撫金、離婚、剩餘財產分配或其他相關法律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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