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說是員工自己不小心,不算職災嗎?桃園職災律師解析無過失補償與過失相抵

前言

在工作中受傷,身體已經承受痛苦,若公司又以「是你自己不小心」、「你沒有按照SOP操作」、「你沒戴安全帽」等理由,拒絕承認這是職業災害,甚至不願支付薪水或醫療費用,對勞工而言無疑是二次打擊。

許多勞工因此產生疑問:「是不是我犯了錯,公司就不用負責了?」事實上,「是否構成職業災害」與「勞工是否有過失」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法律問題。即使勞工在事故發生時有部分疏失,只要傷害是在執行職務過程中發生,且與工作有因果關係,原則上仍屬於職業災害。勞工的過失,主要在於影響後續向雇主請求「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時,法院是否會依民法過失相抵規定來減少賠償金額,但這不代表雇主可以完全免除其法定補償責任

本文將從實務角度,為您解析職業災害的認定標準、補償與賠償的差異,以及當公司拒絕承認職災時,您應該如何應對。

壹、案例事實

某位勞工在工廠內操作一部金屬加工機台時,因急於趕工,未依標準作業程序(SOP)先關閉機台電源,便伸手進入機台內部調整模具,導致手指遭機台捲入夾傷,造成粉碎性骨折。事故發生後,公司主管趕到現場,第一時間不是協助送醫,而是指責該勞工「違反安全規定」、「擅自操作」、「沒有按照教育訓練內容執行」,並以此為由,拒絕開立職業災害證明文件,也拒絕支付勞工在醫療休養期間的原領工資補償。

貳、什麼情況可能構成職業災害

根據勞動基準法與職業安全衛生法的定義,職業災害是指勞工因勞動場所的建築物、機械、設備、原料、材料等,或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所引起的疾病、傷害、失能或死亡。實務上判斷是否構成職災,有以下幾個重點:

一、事故是否發生於執行職務期間

只要勞工是在雇主的指揮監督下,於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務,即屬執行職務期間。例如案例中的勞工,是在上班時間操作公司指定的機台,便符合此要件。

二、受傷與工作之間是否具有相當因果關係

這是最關鍵的判斷標準。只要傷害的發生,與執行職務的行為之間,存在「相當因果關係」,即可能構成職災。所謂相當因果關係,是指依一般社會通念,該工作行為在通常情況下,即可能導致此種傷害。例如,操作機械本身就存在被夾傷的風險,因此受傷與工作間具有因果關係。

三、工作場所不以公司登記地址為限

勞工在外出差、拜訪客戶、甚至在自家執行公司交辦的任務時受傷,只要與執行職務有關,都可能被認定為職業災害。

四、臨時工作、加班、外派及受指示工作也可能成立

即便不是常態性工作,只要是在雇主明示或默示的指示下進行工作,都受職業災害保障。

五、不能只以勞工違反規則就否定職災性質

這是許多公司最常見的錯誤觀念。勞工違反安全規則,可能涉及行政罰或民事過失責任,但並不能直接否定傷害與工作之間的因果關係。只要傷害是在工作中發生,就應先認定為職業災害。參照實務見解,職業災害補償制度具有社會保障性質,與一般損害賠償不同,雇主不得以勞工與有過失為由,主張免除其補償責任。

參、職災補償與民事賠償有何不同

許多勞工常將「補償」與「賠償」混為一談,兩者在法律性質與請求要件上,有顯著差異。

一、勞基法職災補償(勞動基準法第59條

這是雇主最基本的法定責任,不以雇主有故意或過失為必要。只要勞工發生職業災害,雇主就應依規定給付醫療費用、原領工資補償(醫療期間不能工作時)、失能補償或死亡補償。這是一種「無過失責任」,目的是保障勞工在遭遇職災後的基本生活。

二、職災保險給付(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這是透過勞工保險制度提供的社會保險給付,重點在於事故是否被認定為「職業傷病」,以及是否符合給付要件。勞工應主動向勞保局申請,即使公司不願蓋章,勞工仍可自行申請。

三、民事損害賠償(民法第184條民法第193條民法第195條等)

這部分需要勞工證明雇主有「過失」,例如:未提供安全設備、未進行教育訓練、未設置護罩或護欄、現場管理有缺失等。若雇主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等保護他人之法律,依民法第184條第2項,推定雇主有過失。民事賠償的範圍較廣,包含勞動能力減損、精神慰撫金等。

四、勞工過失與過失相抵(民法第217條

當勞工對事故的發生也有疏失時(例如未戴安全帽、違反SOP),雇主在民事賠償訴訟中,可以向法院主張「過失相抵」,請求依勞工的過失比例減少賠償金額。但請注意,這僅適用於民事賠償,不適用於勞基法第59條的職災補償。參照最高法院決議及實務見解,雇主不得以勞工與有過失為由,減免其職災補償責任。

肆、公司常見抗辯應如何判斷

一、勞工沒有穿戴防護具

應先查明:公司是否依法提供合格且數量足夠的防護具?是否有進行穿戴教育訓練?現場主管是否有監督要求勞工穿戴?若公司未盡到提供與督導義務,則不能完全歸責於勞工。

二、勞工違反SOP

應查明:SOP是否明確存在且已公告?SOP的內容是否合理可行?公司是否因趕工壓力或人力不足,迫使勞工不得不違反SOP?若SOP本身不切實際,或公司默許違規,則勞工的違規行為未必是事故的唯一原因。

三、勞工擅自操作機械

應查明:該機械是否有明確的門禁或操作權限管理?主管是否曾默許或知情而未制止?若公司未建立有效的管制機制,就難以完全歸咎於勞工。

四、勞工已經做很多年,應該知道危險

經驗不能取代雇主的法定安全義務。無論勞工年資多長,雇主仍有提供安全設備、進行危害告知與教育訓練的責任。參照實務見解,雇主未履行安全保護義務,即應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五、現場其他人都沒有受傷

每個事故的發生都有其獨特原因,不能以「別人都沒事」來否定個案的因果關係。法院仍會依實際危害狀況與因果關係來判斷。

伍、雇主應負哪些安全義務

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及相關子法,雇主負有以下主要義務,若未履行,即可能被認定有過失:

    1. 提供合格的機械、設備與器具,並定期檢查維護。

    2. 設置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如護罩、護欄、緊急停止裝置、防墜設備等。

    3. 進行危害告知與教育訓練,讓勞工了解工作風險與正確操作方式。

    4. 建立並落實安全作業標準(SOP),且應合理可行。

    5. 對高風險作業進行監督與管制,例如限制無關人員進入、指派專人監督。

    6. 不得以簽署安全切結書完全免除法定責任,此類切結書若違反強制規定,可能被認定為無效。

陸、勞工應保存哪些證據

證據是維權的基礎。事故發生後,應盡快蒐集以下資料:

    1. 事故後立即拍攝現場:包含機台狀態、地面狀況、防護設施等。

    2. 保存監視器畫面及機械狀態:請求公司保留監視器紀錄,並記錄機台是否有故障或異常。

    3. 記錄主管工作指示:例如主管要求趕工、省略步驟等對話紀錄或Line訊息。

    4. 取得SOP及教育訓練紀錄:向公司申請或設法取得,用以比對公司說法是否屬實。

    5. 保存防護具領用紀錄:證明公司是否有提供、何時提供。

    6. 請醫療院所詳細記載受傷原因:務必告知醫師是在工作中受傷,並請其記載於病歷或診斷證明書。

    7. 整理同事證詞:若有同事目睹事發經過或了解現場狀況,可請其作證。

    8. 保留公司否認職災的訊息:例如Line對話、Email、錄音等,證明公司拒絕處理。

柒、公司不承認職災怎麼辦

當公司拒絕承認職災時,切勿消極等待,應主動採取以下行動:

    1. 以書面通知事故經過及受傷情形:向公司正式發函或存證信函,要求其依法處理。

    2. 確認投保及職災申請程序:確認公司是否有為您投保勞保,並自行向勞保局申請職業傷病給付。

    3. 向勞工主管機關申訴或申請調解:向公司所在地的勞工局或勞動局提出申訴,並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4. 必要時請求勞動檢查:若懷疑公司有違反職安法規之情事,可向勞動檢查機構檢舉。

    5. 整理補償與民事求償金額:計算可請求的項目,包含醫療費、工資補償、勞動力減損、精神慰撫金等。

    6. 公司拒絕給付時提起勞動訴訟:若調解不成,應委請律師或自行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職災補償及損害賠償。

捌、常見問題FAQ

    1. 沒有戴安全帽就一定不能求償嗎? 不一定。若公司未提供合格安全帽或未要求佩戴,則公司仍有責任。即使勞工有過失,也只是影響民事賠償比例,不影響職災補償請求權。

    2. 酒後或故意違規受傷也算職災嗎? 若勞工是「故意」造成自己受傷,或酒醉已達無法執行職務的程度,可能被認定不屬於職災。但若只是輕微疏忽,仍可能構成職災。參照實務見解,故意行為可能影響請求權成立。

    3. 公司不願蓋章還能申請職災給付嗎? 可以。勞工可持診斷證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據,自行向勞工保險局申請職業傷病給付,由勞保局進行實質審查認定。

    4. 自己跌倒沒有機器故障,也可能是職災嗎? 可能。若跌倒原因與工作環境有關,例如地板濕滑、光線不足、通道堆雜物等,且與執行職務有關,仍可能構成職災。參照實務見解,法院會審酌雇主是否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

    5. 簽過安全切結書還能告公司嗎? 可以。若該切結書內容違反法律強制規定(如要求勞工放棄職災補償請求權),該條款可能被認定為無效,勞工仍可依法主張權利。

玖、謹律律師專業解析

「員工自己不小心」不該成為公司拒絕負責的擋箭牌。職業災害的認定,應回歸法律與事實,而非公司的片面說詞。面對公司不承認職災的情況,勞工往往處於資訊與資源不對等的弱勢地位,此時專業的法律協助至關重要。

謹律律師團隊專精於桃園地區的勞資爭議案件,深刻理解勞工在遭遇職災後的身心壓力。我們可以協助您:

    • 釐清職災認定:從法律要件與實務見解,判斷您的案件是否構成職業災害。

    • 分析過失比例:協助您分析事故中的責任歸屬,並在民事賠償部分,為您爭取最有利的過失比例認定。

    • 保存監視器與安全紀錄:指導您如何向公司保全關鍵證據,避免證據遭湮滅。

    • 提出勞資調解及民事求償:代理您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訴、申請調解,或在必要時提起訴訟,為您爭取應有的補償與賠償。

如果您正面臨「公司不承認職災」的困境,或對於職災補償與過失相抵有任何疑問,請立即諮詢專業的桃園職災律師與桃園勞資爭議律師,讓謹律為您分析案件,保障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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