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被盜用可以求償嗎?桃園謹律律師解析著作權、授權契約與損害賠償

前言

「我自己拍的照片被別人拿去當廣告素材,可以要求賠償嗎?」 「設計稿都已經傳給客戶了,但他尾款沒付清就把作品拿去商用,這樣算侵權嗎?」 「我在網路上分享的插畫、文章被別人全文抄襲,是不是一定要去註冊才能提告?」

這些問題,是我們在處理著作權相關案件時,最常聽到的疑問。在網路行銷、社群經營與電商買賣盛行的時代,無論是攝影師、設計師、插畫家、文字工作者,還是普通的品牌經營者,作品被他人「借用」或「盜用」的情況可說是層出不窮。

然而,從法律實務的角度來看,要成功求償並不是一句「這是我的作品」就結束了。我們需要釐清幾個關鍵問題:這份作品是否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誰是真正的權利人?對方的具體行為是否構成侵害?若雙方有過合作關係,當中的授權範圍又是如何?最後,也是最重要的,損害賠償的金額該如何計算與舉證?

壹、案例事實

一位在桃園經營手工皂品牌的林小姐(化名),長期委託攝影師拍攝商品照片,並將照片用於自家官網、電商平台與社群廣告。後來,林小姐發現另一位同樣販售手工皂的賣家,竟直接下載她官網上的多張商品照片,在自己的賣場與粉專上使用。林小姐認為對方並未取得她的授權,此舉不僅造成品牌混淆,更可能影響消費者對她商品的信任。

經查,該名賣家曾與林小姐有過短暫的業務接洽,當時林小姐曾提供部分低解析度照片供對方「參考」。然而,林小姐並未同意對方將這些照片用於商業銷售。林小姐因此向對方寄發存證信函,要求下架照片、停止使用,並請求損害賠償。對方則辯稱,這些照片是在網路搜尋到的,且當時林小姐確實有提供照片,他認為自己擁有使用權限。

貳、核心爭點

針對上述案例,本次文章歸納出以下核心爭點,這也是多數作品盜用案件中,律師與法院會關注的重點:

一、林小姐的商品照片,是否受到我國《著作權法》的保護?

二、林小姐是否為該照片的著作權人?她有沒有權利主張?

三、該賣家將照片下載並上傳到自己賣場的行為,是否構成「重製」與「公開傳輸」等侵權行為?

四、雙方在業務接洽過程中,林小姐「提供照片參考」的行為,是否等同於「授權」該賣家進行商業使用?

五、林小姐可以要求對方下架、賠償,但賠償的金額該如何計算?

六、面對這種情況,林小姐應該如何保存證據,才能在法律上站得住腳?

參、法律解析

一、作品不一定要登記,仍可能受到著作權法保護

許多民眾有個常見的誤解:認為作品一定要經過政府機關註冊或登記,才有著作權。這其實是過去的觀念。

根據著作權法第10條的立法精神,我國採取「創作保護主義」,也就是說,當創作者完成作品的同時,只要該作品具備「原創性」與「創作性」,就自動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不需要經過任何登記或註冊程序。照片、文章、影片、插畫、設計圖、網頁圖片、廣告文案等,只要不是單純抄襲、不是毫無變化的「有體物」,都有可能受到保護。

但是,我們必須提醒各位,不是所有東西都有著作權。例如,單純的事實(如「今天天氣很好」)、抽象的概念或想法、過於簡單的標語或圖案(如「笑臉貼圖」),或是沒有創作性的資料整理,在法院實務上可能被認定為不具備受保護的要件。號判決就曾提到,著作權保護的是「表達」,而不是「概念」本身。

二、盜用作品常見的侵權行為有哪些?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盜用他人著作的行為層出不窮,這些行為在法律上通常會構成對「著作財產權」的侵害。常見的樣態包括:

    1. 重製:最常見的就是將他人的圖片、文章或影片直接「下載」後上傳到自己的網站、社群平台或商品頁面。
    2. 公開傳輸:將他人作品上傳到社群媒體、拍賣網站或部落格,讓不特定多數人可以瀏覽或下載。
    3. 改作:將他人作品進行修改、剪輯或變造後,再以自己的名義發表或使用。例如,把別人的文章換句話說,或是把別人的圖片P上自己的Logo。
    4. 散布:未經同意,將盜版或有著作權爭議的作品,以販賣或贈與的方式提供給他人。

在我們的案例中,該賣家將林小姐的照片下載並上傳至其商業賣場,客觀上已構成「重製」與「公開傳輸」的行為,很可能已侵害林小姐的著作財產權。號判決也針對類似行為,明確指出若未經授權重製、傳輸他人具有原創性之著作,即構成侵害。

三、如果有授權契約,要看對方有沒有超出授權範圍

許多作品盜用爭議,並非雙方從未合作,而是源於「授權範圍」的模糊地帶。舉例來說:

    • A委託B拍攝商品照,契約只約定使用於「官方網站」,但A後來卻將照片用於「電視廣告」。
    • C授權D使用其設計之Logo進行「單次活動」,但D卻將Logo印在商品上進行常態販售。
    • 設計師E應客戶F要求,進行室內設計草稿,但F在未付清尾款的情況下,就將草稿直接交給施工單位進行裝潢。

在上述情況中,如果契約或授權文件中沒有明確授權對方進行後續行為,那麼對方擅自使用的行為,就很可能超越了授權範圍。此時,權利人除了可以主張違反《民法》的「契約責任」(如債務不履行)外,同時也可以主張對方侵害了《著作權法》所保護的權利。號判決就提醒我們,如果使用者已經獲得授權人的「同意」,且該同意範圍不明確時,法院會進一步審查該使用行為是否逾越授權目的。

四、作品被盜用可以請求哪些民事救濟?

當您發現自己的作品被盜用時,法律上提供了數種可以主張的救濟方式,最常見的有:

    1. 排除、防止侵害請求權:依據著作權法第84條您有權請求對方「排除」目前的侵害行為(如要求下架),以及「防止」未來的侵害行為(如要求對方不得再使用)。
    2. 損害賠償請求權:這是大多數權利人最關心的部分。依據著作權法第88條權利人可以請求對方賠償因侵權行為所受到的損害。
    3. 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如果對方因使用您的作品而獲得利益,而您沒有法律上的原因讓對方享有這個利益,您也可以依民法第179條「不當得利」的規定,請求對方返還這些利益。
    4. 登報道歉:在特定情形下,法院可能會判決要求侵害人在報紙或網路媒體上刊登判決書主文或道歉啟事,以回復您的名譽。號判決中均有相關案例。

但請注意,並非每個案件都能求償到鉅額賠償。法院仍會綜合考量作品的價值、授權行情、對方的侵權情節與營利狀況來決定。

五、損害賠償金額不是憑感覺喊價

著作權侵權的損害賠償,不是喊價比賽。法院在判斷賠償金額時,通常會參考以下幾種標準:

    1. 實際損害:您能證明因為對方的盜用行為,導致您少了多少訂單或商業機會。
    2. 侵權人所得利益:對方因為使用您的作品,總共賺了多少錢(例如,銷售獲利)。
    3. 合理授權金:這是實務上非常常見的計算方式,也就是說,如果對方當初想合法使用您的作品,應該要付多少錢給您取得授權,就以那個金額作為損害賠償的基礎。號判決在計算賠償數額時,都曾參考市場上的圖片授權價格。
    4. 法院酌定:如果被害人不方便證明實際損害,或對方無法證明其所得利益,法院也可以根據案件情節,視情況酌定一個賠償金額。號判決即是法院依此方式酌定賠償的案例。

因此,在被侵權的當下,就開始蒐集授權行情、報價單及相關市場資訊,對於日後求償金額的成立至關重要。

六、證據保存是作品盜用案件的關鍵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這句話在法律界無人不知。著作權案件的成敗,往往取決於證據是否完整。

發現作品被盜用時,請您立即進行以下動作:

    • 立即截圖、錄影:將對方盜用作品的網頁、賣場、社群貼文完整截圖、錄影,並記錄當下的網址與時間。
    • 保存原始創作證據:原始拍攝檔案(RAW檔)、設計稿、草稿、工作過程的Email、雲端上傳時間戳記等,都是證明您為原創者的重要證據。
    • 保存授權、買賣憑證:所有與合作對象間的合約、報價單、Line對話紀錄,都應完整保留,以證明授權範圍與使用條件。
    • 保存協商紀錄:如果您曾私下與對方溝通,或者委由律師寄發存證信函、律師函,這些文書都是證明對方「明知」侵權事實的重要證據。號判決也提醒我們,訴訟中主張的時效也與您的催告行為息息相關。
    • 尋求公證:對於重要的網頁證據,建議尋求法院公證人或民間公證人進行網頁存證,以加強證據力。
肆、實務判斷重點

法院或律師在處理相關案件時,通常會依序審查以下重點:

一、 作品是否具備原創性與創作性:法院會先看這張圖、這篇文章或這段影片,是否達到法律保護的最低門檻。如果只是一般常見的、千篇一律的內容,可能無法主張權利。

二、 主張權利的人能否證明權利歸屬:權利人必須提出證據(如原始檔、創作過程紀錄等),證明自己是著作權人,或是合法的被授權人。

三、 對方是否有客觀的侵權行為:對方是否真的下載、上傳、修改、銷售了您的作品?這需要證據來證明。

四、 雙方之間是否存在授權契約或合作關係:如果雙方曾有合作,法院會仔細審閱契約條款,判斷對方的行為是否在授權範圍內。

五、 對方是否超出授權範圍:這是很多商業糾紛的核心。例如授權A品牌使用,卻用在B品牌;授權一年,卻使用了三年。

六、 作品的使用期間、範圍、平台與商業利益:對方使用了多久?是用在個人頁面還是商業賣場?有沒有因此獲利?這些都會影響賠償金額的計算。

七、 被害人能否提出損害金額或合理授權行情:您能否提出一張圖的市場報價?或過去類似合作的價格?這是求償能否成功的關鍵。

八、 是否有下架、協商、警告函等紀錄:是否有證據證明您曾通知對方停止侵權,但對方置之不理?這關係到對方是否為「故意」侵權,以及賠償數額的高低。

伍、律師建議

給作品被盜用的一方:

  1. 先別慌張,立即搜證:發現被盜用的第一時間,先冷靜地「截圖、錄影、保存網址」,這是最重要的第一步。
  2. 備妥創作證明:將您電腦中的原始檔案、雲端備份、草稿等能證明您為原創者的資料備份好。
  3. 試算授權金,而非怒火:不要憑感覺開一個天價,而是先了解市場上類似作品授權的行情。您可以去圖庫網站、接案平台查詢價格,或回想過去類似的合作經驗。
  4. 尋求專業協助:在寄發警告函或提告前,建議先諮詢律師,讓律師幫您分析案件強弱,並擬定最有利的策略。律師可以協助您寄發具有法律效力的存證信函,或是直接進行民事求償。

給被指控侵權的一方:

  1. 不要急著刪除所有資料:在收到警告函或律師函後,千萬不要因為驚慌而立刻刪除手上的證據,這可能導致您日後難以舉證。
  2. 查明來源與授權紀錄:先弄清楚您的圖片、文章是誰給您的?是從哪個素材網站購買的?還是內部同仁下載的?找找看有沒有當時的授權書、訂購單或Line對話紀錄。
  3. 不要輕易承認責任:在沒有釐清事實前,不要在未經律師評估的情況下,就向對方承認「我錯了」。
  4. 評估下架與和解:如果確認自己使用不當,應盡快下架侵權內容,並評估是否有和解的可能。若是對方求償金額過高,可以請律師協助,提出合理抗辯或進行協商。
陸、謹律律師專業解析

作品被盜用案件,從來就不是單純的「像不像」或「有沒有下載」而已。這是一場需要從「權利歸屬」、「創作歷程」、「授權範圍」、「侵權事實」到「損害計算」的完整法律戰。

一個成功的著作權求償,必須建立在穩固的法律基礎與充分的證據之上。我們常看到許多當事人因為缺乏證據,或是在早期階段錯誤的回應,導致後續求償困難重重。

謹律法律事務所的律師團隊,深耕桃園、雙北地區的民事案件,對於著作權法、授權契約與不當得利等領域有豐富的實務經驗。我們能協助您:

  1. 精確判斷:幫助您判斷您手中的作品是否具有受保護的資格,以及您的權利歸屬是否明確。
  2. 證據策略:指導您如何系統性地保存與整理關鍵證據,從檔案時間戳記到網頁公證,為訴訟打下堅實基礎。
  3. 撰擬函件與契約:協助撰擬具有法律效力的存證信函、律師函,或為您的合作對象設計一份權責明確的「授權契約」與「著作權歸屬條款」。
  4. 協商與訴訟:無論是代理您進行和解談判、請求下架,或是直接提起民事訴訟求償,我們都將以您的利益最大化為目標,提供務實且專業的建議。
  5. 風險管理:對於被指控侵權的一方,我們也能協助您分析責任範圍、抗辯空間,幫助您將損失降到最低。

大桃園與雙北地區服務

如果您正位於桃園、中壢、八德、蘆竹或龜山等地,正為作品被盜用、照片被盜用、文章被抄襲等著作權侵權問題所苦惱,或是收到了來路不明的授權契約與損害賠償求償通知,建議您尋求專業的桃園民事律師或桃園律師進行法律諮詢。

此外,針對雙北地區的讀者,無論是台北民事律師或新北民事律師,謹律法律事務所網站上的「法律專欄」也持續更新關於授權契約、民事求償與著作權侵權的實務分析,歡迎您上網搜尋並詳細閱讀,以保障自身權益。

如果您正在為作品被盜用、照片侵權、授權契約糾紛或損害賠償計算等問題感到困擾,請不要獨自煩惱。謹律法律事務所的律師團隊,能為您提供專業、務實的法律意見,協助您釐清權利歸屬、評估證據狀況,並擬定最佳的行動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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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專線:0907-010257 官方 LINE:@best1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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