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律師解析看守所寄菜規範:為什麼披薩不能寄?謹律法律事務所專業會客菜指南

壹、 案件背景

受羈押被告「某甲」因涉犯刑事案件,目前留置於看守所。由於甲某平時偏好美式速食,家屬愛子心切,特地準備了剛出爐的披薩與炸雞前往辦理送入飲食。然而,家屬因不瞭解矯正機關對於「會客菜」的嚴格安全檢查新規,導致披薩在櫃檯直接被拒絕。本案不僅涉及收容人的處遇權益,更反映出家屬在行使送入飲食權利時,常因不熟法規而奔波徒勞。

貳、 核心爭點
  1. 寄送資格: 誰具備法律身分可以寄送會客菜?(禁見被告與一般受刑人有何不同?)

  2. 准駁清單: 哪些食物屬於「絕對紅線」?為什麼披薩、麵包、水餃會被退件?

  3. 程序規範: 會客菜的寄送頻率、重量上限(2公斤)及包裝透明化的要求為何?

【專業解析:2026年最新會客菜准駁對照表】
類別准予送入條件(家屬準備建議)絕對拒收物品(禁止送入)
主食類米飯、麵條、肉粽、米糕等,加工後須保持食物原型。不含湯水的麵食。

麵粉加工品: 披薩、各類麵包、饅頭、蔥油餅、漢堡、燒餅油條。

包餡製品: 水餃、鍋貼、春捲、三明治、蛋餅。

菜餚類肉、魚、蛋須煮熟、切開並去除大塊骨頭。海鮮須去殼。罐頭須去除湯汁另裝袋。

液體羹類: 湯、勾芡。含酒精或中藥料理(麻油雞等)。

禁寄植物: 長條狀蔬菜、生蒜、生蔥、香菜。

水果類去皮、切開、去核(如蘋果、梨子等)。爭議水果: 椰子、百香果、榴槤。各式蜜餞或加工醃製水果。
餅乾類須拆除原始包裝,改裝於透明袋。堅果須全部去殼各類糖果、花生糖。夾心餅乾含粉末之餅乾(易藏違禁品)。

⚠️ 謹律法律事務所提醒: 所有送入飲食均需改用「透明塑膠袋」盛裝。任何含酒精、沖泡式食品(茶包、咖啡粉)、生魚片或無法施以穿刺翻攪檢查者(如起司、沙拉)一律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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