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社群小編離職後,要求公司三天內刪除過去兩年所有貼文圖片,否則提告。」「公司設計師跳槽到同行,主張先前設計的LOGO、海報與包裝是自己創作,公司不得繼續使用。」「行銷人員離職後,雙方對其任內製作的簡報、廣告文案與影音素材歸屬產生激烈爭議。」這些場景,在法律事務所諮詢室中屢見不鮮,已成為當代企業經營中常見的智慧財產民事問題。許多公司行號面臨一個核心困惑:員工領了薪水,在職期間創作的作品,究竟歸誰所有?這正是本次桃園民事律師要為您深入解析的職務著作與員工作品的著作權歸屬問題。本文將從實務案例出發,白話解析相關法律概念,並提供具體的風險管理建議。
壹、案例事實
某間位於桃園的網路行銷公司,長期由內部一名行銷專員負責公司官網、社群媒體(Facebook、Instagram)的貼文圖文製作、廣告Banner設計、活動影片剪輯及品牌簡報設計。該員工任職三年期間,累積了大量素材。離職時,該員工向公司主張,過去所有由其親手設計、繪製、拍攝與剪輯的作品,著作權均歸屬於他個人所有,要求公司立即將官網、社群平台及所有廣告素材全數下架刪除,否則將提起訴訟。公司則認為,該員工是領月薪的全職員工,所有創作均在上班時間、使用公司配發的電腦與軟體、依照主管指示、為了公司業務而完成,理應屬於公司可永久使用的資產。雙方因事前未簽署明確的著作權歸屬條款,導致離職後權利歸屬陷入僵局,最終尋求桃園民事律師協助處理。
貳、核心爭點
- 員工在上班期間、使用公司資源創作的作品,是否一定歸公司所有?
- 法律上所謂的「職務著作」是什麼?需要符合哪些具體條件?
- 公司是否可以繼續在官網、社群或廣告上使用離職員工過去製作的圖片、影片、文案或簡報?
- 員工離職後,能否主張姓名表示權(署名)、禁止公司修改作品,或要求公司全面刪除其過去創作?
- 如果勞動契約中完全沒有提到著作權歸屬,法院或實務上會如何判斷?
- 企業應如何在勞動契約或內部規章中,有效設計著作權歸屬、授權範圍及離職交接條款,以避免未來爭議?
參、法律解析
本案的核心,在於如何界定「公司資產」與「個人創作」的界線。我們必須先理解幾個基本概念:
著作權保護什麼? 只要具有「原創性」(非抄襲、有最低程度的創作高度)並以一定「表達形式」(如文字、圖片、聲音、影像)呈現,員工創作的圖片、設計稿、影片、文章、文案、簡報、程式碼、攝影作品等,都可能在完成當下就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這點是雙方爭執的基礎。
「職務著作」是什麼? 這是最關鍵的概念。根據**著作權法第11條**規定,受僱人於職務上完成之著作,原則上以受僱人(員工)為「著作人」。但著作財產權(如重製、公開傳輸、改作的權利)則歸僱用人(公司)享有,除非契約另有約定。實務上,法院會透過多項指標判斷作品是否為「職務上完成」,包括:
- 是否在勞動契約所約定的工作範圍內?
- 是否在上班時間、公司場所內完成?
- 是否使用公司提供的設備(電腦、相機、軟體)、資源或素材?
- 是否由主管明確指示或為了達成公司業務目標而創作?
- 作品是否存放於公司指定的雲端空間、電腦或專案管理系統?
- 公司是否為此支付了薪資、獎金或單獨的創作費用?
兩大權利的區分:著作人格權 vs. 著作財產權
- 著作財產權:這是公司最關心的,包含重製、公開傳輸、改作、散布等經濟上的權利。在職務著作中,這些權利原則上歸屬於公司。
- 著作人格權:包含「姓名表示權」(決定是否在作品上署名)、「禁止不當修改權」(禁止他人以歪曲、割裂、竄改等方式修改作品,以致損害作者名譽)。著作人格權專屬於著作人本身,不得讓與或繼承。這就是為什麼即使公司擁有著作財產權,原則上仍需尊重員工的署名權,也不得對作品進行惡意、侵害名譽的修改。
契約的決定性力量 從前述案例與判決實務來看,契約約定往往成為勝敗的關鍵。許多公司敗訴或陷入談判劣勢,正是因為勞動契約、工作規則或任職同意書中,對於著作權歸屬、授權範圍(如公司可否改作、轉授權)以及離職後的交接義務(如交付原始檔、清除公司設備中的個人備份)完全沒有約定。相反的,簽訂了完善條款的公司,則能有效主張權利。參照判決,法院即肯認雙方簽訂的承攬合約中約定著作權歸屬的效力。
實務判斷重點 當案件進入法院,法官會綜合判斷上述所有因素。其中,**「員工的職務內容」與「創作資源的來源」**是最重要的兩項。如果員工的工作就是設計,且所有創作均在上班時間、使用公司設備完成,法院傾向認定為職務著作。但若員工是下班後使用自己的電腦與軟體,完成與工作無關的作品,則可能被認定為個人創作。
肆、律師建議:企業應急與長遠策略
從實務經驗來看,處理這類爭議,預防永遠勝於治療。以下提供幾點具體建議:
立即行動:到職日就該做的事 企業不應等到員工離職後才來處理著作權歸屬。應在員工到職時,於勞動契約或「任職同意書」中,明確載明以下條款:
- 職務著作範圍:清楚定義員工的職務內容包含創作。
- 著作權歸屬:明示員工於職務上完成的著作,其著作財產權歸屬於公司。如有必要,可進一步約定公司為「著作人」,以同時取得著作人格權(參照座談會多數見解,此約定合法有效)。
- 授權範圍:若無法完整取得財產權,應明確約定公司擁有在全球範圍內、永久、不限用途、可轉授權的完整商業利用權利。
- 原始檔交付義務:明定員工離職時,有義務交付所有創作相關的原始檔案(如AI、PSD、PR專案檔等)、帳號密碼及素材清單。
員工自保:保留創作脈絡 若員工主張某些作品是「私人創作」,與職務無關,應立即著手保存證據,包括:
- 證明創作是「非上班時間」、「於私人場所」、「使用個人設備與軟體」。
- 證明該創作未使用公司任何資源,也非受主管指示。
- 證明該創作主題與公司目前或未來業務完全無關。
爭議處理:先止血,再溝通 當爭議發生,切忌雙方在社群媒體上相互指控。正確步驟應為:
- 立即保全證據:將所有相關的勞動契約、工作紀錄、LINE或Email對話、創作歷程、原始檔、離職交接清單及公司目前使用作品的畫面進行公證或截圖存檔。
- 發送律師函:委請律師發函,表明法律立場,釐清權利歸屬,並提出協商基礎。
- 協商或調解:在律師陪同下進行協商,探詢和解可能性,例如公司支付一筆授權金以取得明確權利,或雙方約定使用範圍。
- 啟動訴訟:若協商破裂,可依情況選擇民事訴訟,請求確認著作權歸屬、排除侵害或損害賠償。
如果您在桃園、中壢、八德、蘆竹、龜山或大桃園地區遇到員工作品歸屬、職務著作、離職後素材使用、社群圖文著作權、公司作品被帶走或員工要求刪除作品等問題,建議盡早找桃園民事律師或桃園著作權律師協助評估,避免公司素材、品牌經營與員工權益陷入長期爭議。
伍、謹律律師專業解析
在謹律法律事務所處理的智慧財產案件中,員工作品歸屬的爭議,核心往往不在「誰對誰錯」,而在於**「證據是否充分」與「契約是否明確」**。我們常發現,許多公司誤以為「員工領公司薪水,創作當然歸公司」,卻忽略了法律對「著作人格權」的保障與「契約自由原則」的依賴。實務上,沒有書面約定,法院就只能透過事後證據去「拼湊」雙方的真意,結果充滿不確定性。
我們的專業在於,為企業客戶建立一套完整的**「智慧財產管理閉環」**。從入職時的勞動契約審閱與條款設計,到在職期間的素材管理制度與創作紀錄保存,再到離職時的交接清單與權利確認。我們幫助客戶將抽象的「著作權」概念,轉化為具體、可執行的公司內控流程。
對於員工而言,我們也能提供清晰的權利分析,並非所有在公司的創作都自動變成公司的資產。我們會協助員工盤點其個人創作脈絡,區分職務創作與個人創作,並在保障自身權益與避免違約或侵權之間,找到最佳的法律策略。
陸、相關文章延伸閱讀
- 職務著作、著作權歸屬與公司權益諮詢
- 員工作品、授權契約與離職後使用爭議
- 離職員工繼續使用公司作品怎麼辦?著作權、營業秘密與求償
- 公司用了設計稿卻不付錢怎麼辦?著作財產權、報酬與求償
柒、FAQ 常見問題
1. 員工創作的作品一定歸公司嗎? 不一定。關鍵在於該作品是否屬於「職務上完成」的著作。根據法律,若是職務著作,公司原則上享有著作財產權(如重製、公開傳輸等經濟權利),但著作人格權(如姓名表示權)仍屬於創作者。若作品非職務上完成,或雙方有特別約定(例如約定歸員工所有),則權利可能歸員工。沒有明確契約時,容易產生爭議。
2. 什麼是職務著作? 簡而言之,就是員工在受僱期間,為了履行勞動契約所約定的工作內容而完成的創作。法院通常會看創作是否在「工作範圍內」、「上班時間」、「使用公司資源」、「受主管指示」以及「為公司業務目的」等因素來綜合判斷。例如,公司聘請的設計師為公司產品繪製的包裝圖,通常就是職務著作。
3. 員工離職後可以要求公司刪除以前做的作品嗎? 這要視情況而定。如果作品屬於職務著作,公司依法或依約定享有使用權,則員工原則上不能要求公司刪除。但如果員工能證明該作品是個人創作,或公司使用方式超過了原本約定的範圍(例如用於與原職務完全無關的其他品牌),或公司侵害了員工的著作人格權(例如未署名或惡意修改),員工才有權提出請求。
4. 公司可以修改員工創作的圖片、影片或文案嗎? 公司擁有著作財產權(或概括授權)時,通常可以為了業務需求進行必要的修改與調整。但要注意不能侵害員工的「禁止不當修改權」。實務上,一般性的調整尺寸、修改錯字、更換字體或顏色,通常被認為是合理的利用。但若是惡意扭曲原意、或因粗糙修改導致原作品名譽受損,則可能構成侵權。
5. 勞動契約沒有寫著作權歸屬怎麼辦? 這是爭議的主要來源。沒有約定時,就回歸法律的補充規定。此時,外部證據就變得非常重要。公司必須設法證明該創作是員工的「職務」範圍,而非單純的個人興趣。建議應立即諮詢律師,盤點現有證據(如工作規則、主管交辦單、專案紀錄等),評估是否滿足職務著作的條件,並思考事後補簽協議的可能性。
6. 員工用自己電腦在家完成作品,權利歸誰? 即使使用個人電腦,權利也不一定歸員工。法院仍會看該作品是否「為了完成公司交辦的職務」。如果主管指示:「這份簡報你週末在家做一下,下週一要用。」那麼即使是用自己電腦,仍可能被認定為職務著作,權利歸屬與公司資源的判斷標準相同。因此,員工若主張為個人創作,舉證責任在自己。
7. 公司要如何避免員工作品歸屬爭議? 最有效的方法是在員工「到職當天」就簽署一份完善的僱傭契約,其中應包含「著作權歸屬條款」,明確約定職務範圍內所生的一切智慧財產權(包含但不限於著作權)均歸屬於公司。此外,建立內部分工與素材管理流程要求定期回存原始檔至公司雲端並標示專案名稱創作日期與交辦人員,也能在爭議發生時提供有力佐證。
8. 職務著作爭議需要請律師嗎? 非常建議。這類案件涉及著作權法、民法、勞動法令的綜合判斷,且證據認定非常仰賴法律專業。律師不僅能協助分析案件勝率,更能協助企業在訴訟前發送律師函、進行協商,或在最短時間內協助設計訴訟策略並提出證據保全聲請。對於公司來說有律師在場也能避免簽下對自己不利的和解條款。
捌、大桃園與雙北地區服務
謹律法律事務所深耕桃園地區,對於在地企業的商業模式與常見法律風險有深刻理解。無論您的公司位於桃園區、中壢區、八德區、蘆竹區、龜山區、大園區、平鎮區或楊梅區,我們都能提供即時的在地化服務。此外,許多公司總部設於雙北,但其設計、行銷或研發團隊可能分散於大桃園地區,跨區的法律問題更需要統一且專業的視野。我們擅長處理此類跨區的智慧財產與勞動爭議,無論您是尋求桃園民事律師、桃園著作權律師或桃園公司律師為您把關,我們都能提供從爭議預防到訴訟代理的完整服務。立即預約桃園法律諮詢,讓我們為您的企業資產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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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員工在職創作的圖片、影片、文案,離職後被要求刪除或主張權利。
- 懷疑離職員工帶走公司的重要設計素材或創意檔案。
- 公司長期使用的品牌素材,突然被前員工指控侵權。
- 想要建立完善的勞動契約、智慧財產條款與離職管理制度,從源頭預防爭議。
諮詢前建議您準備以下資料:
- 與該員工簽訂的勞動契約、任職同意書、工作規則。
- 相關的智財權歸屬條款、保密協議。
- 爭議作品的原始檔、創作歷程截圖、主管交辦紀錄。
- 雙方討論此事的LINE、Email對話紀錄。
- 公司目前使用該作品的網頁截圖或廣告畫面。
- 離職交接清單。
律師可協助您:
- 釐清「職務著作」與「個人創作」的法律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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