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提案時說先看稿,後來卻把設計拿去上架」、「公司說沒有採用設計稿,卻把圖改一改用在廣告」、「設計費還沒付清,作品已經被放到官網、包裝或社群」——這是許多設計師、攝影師與自由工作者常遇到的困境。當您嘔心瀝血完成的創作,被對方以各種理由拖延付款,卻發現作品早已被商業使用,該如何主張權利?這類案件不僅涉及設計費報酬請求問題,更可能觸及著作財產權侵害與授權契約爭議。委託關係未明確時,設計師的權益往往受損而不自知。本文將由桃園民事律師角度,為您解析公司用了設計稿卻不付錢時,如何從報酬請求、著作權保護與民事求償等面向保障自身權益,幫助您了解在法律上的可行策略。
壹、案例事實
某設計師於112年間受一間食品公司委託,為其新品牌製作品牌視覺、社群圖文與包裝設計。雙方透過LINE與Email確認報價、修改方向與交稿時間,報價單記載設計費總額為新臺幣18萬元,分三期給付,但未簽署正式書面契約。設計師依約交付初稿與兩次修改稿後,公司主管表示「目前預算需要調整,先暫緩」,遲遲未支付任何款項。數月後,設計師發現該公司將部分設計稿稍作調整後,使用於商品頁面、社群廣告與實體包裝上,且未標示設計師姓名。設計師認為公司已使用其創作成果卻拒絕付款,因此尋求桃園民事律師協助,希望解決設計費請求、著作財產權歸屬與民事求償問題。
貳、核心爭點
- 公司用了設計稿卻不付錢,設計師可以請求哪些費用?
- 沒有簽正式合約,還能主張設計費或報酬嗎?
- 對方說只是參考或修改後使用,還算侵權嗎?
- 設計稿的著作權是設計師的,還是委託公司的?
- 對方未付款前,是否可以使用設計稿?
- 發現設計稿被使用後,應該先要求下架、寄存證信函,還是直接提告?
參、法律解析
一、設計委託與報酬請求
設計委託在法律上可能構成「承攬契約」(民法第490條),即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工作,他方俟工作完成給付報酬。若雙方已有委託關係、報價與交付成果,即使沒有書面合約,設計師仍可能依承攬關係請求報酬。實務上,法院會審視雙方是否有「約定報酬」及「工作完成」的事實。LINE對話、Email往來、報價單簽認、修改要求等,都可作為證明委託關係存在的證據。
二、著作權保護
具原創性的設計稿、插畫、LOGO、包裝視覺、網站圖像、社群圖文,只要符合「原始性」與「創作性」,即受著作權法保護,不須登記。著作權法第10條規定,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因此,設計師在創作完成當下即取得著作權(包含著作財產權與著作人格權),除非另有約定移轉。
三、著作財產權歸屬
委託設計不等於著作權自動移轉給公司。著作權法第12條規定,出資聘請他人完成之著作,若未約定著作人及著作財產權歸屬,則著作人為受聘人(設計師),著作財產權亦歸受聘人;但出資人(公司)得在出資目的範圍內利用該著作。因此,若雙方未約定買斷或授權,公司僅能在原本委託目的範圍內使用,不能任意用於其他商業用途。若公司未付款,甚至已超出委託範圍使用,則可能構成著作權侵害。
四、授權與買斷不同
設計委託中常見的類型包括:單純委託設計(設計師保有著作權,公司取得使用授權)、買斷著作權(設計師將著作財產權讓與公司)、授權使用(約定使用範圍、期間、地域)。付款、授權、買斷、可修改、可轉授權、可商業使用,應分別判斷。若沒有明確約定,法院傾向認定設計師仍保有著作權,公司僅能在合理範圍內使用。
五、超出授權或未付款使用
若雙方僅在提案或未付款階段,對方逕自商業使用,可能構成違約或著作權侵害。設計師可主張對方應給付合理授權金或賠償損害。若對方主張「只是參考」或「有修改」,仍須看是否構成「實質近似」,若設計元素、構圖、配色、文字、圖像與使用脈絡高度相似,仍可能被認定為侵害著作權(重製或改作)。
六、損害賠償與授權金
著作權法第88條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者,負損害賠償責任。設計師可選擇依民法第216條計算所受損害與所失利益,或請求侵害人因侵害行為所得之利益。若不易證明實際損害,可請求法院依侵害情節酌定1萬元至100萬元(故意且情節重大可至500萬元)。同時,設計師也可依原報價、合理授權金、對方使用範圍、曝光期間、商業利益等方向評估請求金額。
七、下架與停止侵害
若對方持續使用設計稿,可評估要求停止使用、下架、刪除或移除相關素材。著作權法第84條規定,著作權人對於侵害其權利者,得請求排除侵害,有侵害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設計師可先發存證信函或律師函要求限期下架,若不配合,再聲請假處分或提起訴訟。
肆、實務判斷重點
法院或實務上處理這類案件時,通常會審視以下事項:
- 雙方是否有報價單、合約、Email、LINE或會議紀錄:證明有委託關係。
- 設計師是否已依約交付初稿、修改稿或完稿:證明工作已完成。
- 對方是否曾確認報價、提出修改意見或表示採用:證明對方已接受成果。
- 對方實際使用在哪些地方:例如官網、商品頁、社群、廣告、包裝、看板,以及使用時間長短、商業規模。
- 對方是否有付款、部分付款或承諾付款:影響報酬請求與違約認定。
- 設計稿是否具原創性:是否只是通用排版、公版素材或他人作品,若無原創性則不受著作權保護。
- 是否有原始檔、草稿、分層檔、創作紀錄與交稿紀錄:證明創作過程與交付事實。
- 對方是否只是參考概念,還是實質使用、改作或重製設計成果:比對設計元素、構圖、配色、文字、圖像與使用脈絡。
伍、律師建議
發現設計稿被使用時,請先冷靜,不要急著質問對方,而應立即採取以下措施:
- 完整截圖與保存網址:將對方使用設計稿的頁面、時間、平台全部截圖並存檔,最好使用第三方截圖工具或公證。
- 保存原始檔、分層檔、草稿、修改紀錄、交稿紀錄、報價單與付款紀錄:這些都是證明您創作與交付的重要證據。
- 若對方說只是參考:應比對設計元素、構圖、配色、文字、圖像與使用脈絡,找出相似之處,必要時可請專家鑑定。
- 提案或交稿前:應盡量在報價單或對話中寫清楚「未付款不得使用」或「本設計稿僅供提案參考,未經正式委託不得商業使用」。
- 企業端委託設計時:應清楚約定付款節點、著作權歸屬、授權範圍、修改次數與買斷條件,避免日後爭議。
- 法律行動選擇:可依情況採取存證信函、律師函、下架通知、授權金協商、調解或民事訴訟。通常建議先以律師函溝通,保留訴訟可能性。
如果您在桃園、中壢、八德、蘆竹、龜山或大桃園地區遇到設計稿被公司使用卻不付款、提案稿被拿去商業使用、LOGO或包裝設計遭盜用、授權範圍爭議或設計費求償問題,建議盡早找桃園民事律師或桃園著作權律師協助評估,避免證據被刪除或錯失談判時機。
陸、謹律律師專業解析
本所處理過多起設計稿不付錢、著作權侵害與報酬請求案件,深刻體認這類糾紛的核心在於「有沒有委託關係」、「有沒有交付成果」以及「對方是否實際使用」。許多設計師以為沒有簽合約就無法求償,但實務上LINE對話、Email、報價單、交稿紀錄仍可能成為重要證據,法院會綜合判斷雙方是否有默示的承攬或委任關係。另一方面,許多企業以為付了設計費就等於取得所有著作權,但若沒有約定買斷或授權範圍,設計師仍保有著作權,企業可能面臨侵權風險。
律師的角色,是協助當事人把原始檔、報價紀錄、修改紀錄、付款狀況、侵權畫面與商業使用範圍串成完整的證據鏈,並判斷最有利的策略。大部分案件可以透過律師函或調解獲得合理授權金或賠償,不一定需要走到訴訟。然而,對設計師與企業主來說,最好的方式仍是事前寫清楚報酬、交付、驗收、授權、買斷與違約責任,比事後花費大量時間與金錢爭執更有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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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Q常見問題
1. 公司用了設計稿卻不付錢,可以提告嗎?
可以。若雙方有委託關係,設計師已完成工作並交付,公司使用設計稿卻不付款,設計師可依承攬關係請求報酬;若公司未經授權使用,還可能構成著作權侵害,可請求損害賠償。建議先蒐集證據,由律師評估是否發存證信函或直接提告。
2. 沒有簽合約,設計師還能請求設計費嗎?
可以。沒有書面合約不代表無法求償。法院會看雙方是否有報價單、LINE對話、Email紀錄等證明委託關係存在。只要設計師能證明曾約定報酬、已依約交付成果,即使沒有正式合約,仍可請求設計費。
3. 對方把設計稿修改後使用,還算侵權嗎?
可能算。若修改後的設計與原稿構成「實質近似」,仍可能侵害著作權(改作權)。法院會比對整體設計元素、構圖、配色、文字、圖像與使用脈絡。若只是參考概念而完全不同,則不構成侵權;但若只是稍作調整,仍可能被認定為侵權。
4. 公司付了設計費,就等於買斷著作權嗎?
不一定。除非契約明確約定「買斷」或「著作財產權讓與」,否則設計師仍保有著作權,公司僅取得在委託目的範圍內的使用權。若公司想將設計用於其他商業用途或轉授權他人,須另行取得設計師同意。
5. 設計稿被拿去商業使用,可以要求下架嗎?
可以。若對方未經授權或超越授權範圍使用設計稿,設計師可依著作權法要求排除侵害,包括要求下架、刪除或移除相關素材。建議先以存證信函或律師函通知,若對方不配合,可聲請假處分或提起訴訟。
6. 設計稿被使用但沒付款,要怎麼蒐證?
建議立即截圖對方使用設計稿的頁面(含網址、時間)、保存原始檔、分層檔、草稿、修改紀錄、交稿紀錄、報價單、LINE或Email對話紀錄、付款紀錄。若對方曾承認使用設計稿,也應一併留存。若有必要,可請公證人進行網頁公證。
7. 設計費、授權金與損害賠償要怎麼算?
設計費依原報價或市場行情;授權金依合理授權範圍計算,可參考同業標準;損害賠償可選擇依所受損害、所失利益或侵害人所得利益計算,若不易證明,可請求法院酌定1萬至100萬元(故意且情節重大可至500萬元)。
8. 設計稿不付錢爭議需要請律師嗎?
建議請律師協助。這類案件涉及契約解釋、著作權歸屬、證據保全、損害計算與訴訟策略,專業律師可幫助您判斷最有利的求償方式,避免因不熟悉法律而錯失請求時機或低估求償金額。
九、大桃園與雙北SEO段落
本所位於桃園,長期服務桃園、中壢、八德、蘆竹、龜山、大園、平鎮、楊梅等大桃園地區,亦有處理雙北地區案件。無論您是設計師、攝影師、自由工作者,還是公司行號、品牌主、電商業者,若在桃園遇到設計稿被使用卻不付款、著作權歸屬爭議、授權契約糾紛或報酬請求問題,均可就近諮詢桃園民事律師、桃園著作權律師或桃園公司律師。我們熟悉桃園地方法院與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的實務運作,能提供符合在地需求的專業建議。透過桃園法律諮詢,讓您在設計委託與智慧財產保護上不再孤軍奮戰。
適合諮詢的情況
設計稿被公司使用卻不付款
提案稿遭商業使用、LOGO或包裝設計被盜用
社群素材被未授權使用
設計費請求、授權契約爭議
著作財產權侵害、下架通知、授權金協商
民事訴訟評估
諮詢前建議準備
原始檔、分層檔、草稿、創作紀錄
報價單、合約(如有)
LINE或Email對話紀錄(含修改意見、交稿時間、付款約定)
交稿紀錄、修改紀錄、付款紀錄
侵權頁面截圖、網址、發布時間
對方使用平台、商業使用證據(如廣告出稿、商品包裝照片)
律師可協助事項
設計委託法律關係判斷
報酬請求評估
著作權歸屬分析
授權範圍判斷
侵權證據整理
下架通知、存證信函或律師函
授權金談判、損害賠償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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